资源暴利放大公权“小官”竟也成“大贪”
2010-09-06   作者:记者 胡靖国/太原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记者 朱祥/摄

    违规审批、入股办矿、挪用煤炭基金……近两年,因矿产资源而生的各种腐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资源价格的飙升,一些实际掌管资源的小官吏,权力被数倍、数十倍地放大,他们利用一些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耍权弄权,疯狂聚敛财富,成为涉煤涉矿领域一个腐败多发群体。
  一个县煤炭局长能拥有多少套房子?38套;
  一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拥有多少辆车?十几辆;
  一个县公安局副局长喝的茶叶一盒值多少钱?上万元。
  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在许多人眼里是个小官,但个别小官家财少则千万,多达数亿元“小官大贪”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08年7月山西省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煤焦领域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以来,共清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83亿元。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90人,其中县处级、乡科级干部515人,占1/3以上,涉及国土、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煤炭运销等众多部门。

  “小局长”的大煤矿

  乘着煤炭局长的“东风”,成南岭煤矿肆无忌惮地非法生产、越界开采,规模迅猛扩大,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的大煤矿企业。
  官居科级,家财却达数亿元,原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被查获拥有38处房产而名“震”全国。专案组在他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包括在北京、海南等地购买的房产38处,仅北京35套房合同房价款就高达1.7亿元;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
  这些惊人的“财富”主要来自郝鹏俊的大煤矿。
  蒲县纪委副书记孔宪民说,2000年任蒲县地矿局局长期间,郝鹏俊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让其他人出资2万元非法购买一个叫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替换成蒲县成南岭煤矿。就是从这个时候,郝鹏俊开始违纪。
  2005年8月,中纪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撤资。
  为掩人耳目,时任蒲县煤炭局长的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一份假退股协议,并依此向蒲县纪委进行了退股申报登记。而在成南岭煤矿,他和妻子于香婷仍是“说了算”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也拥有绝对的煤矿财产所有权。
  “我没有投资,老板是姐姐两口子。我是他们雇佣在煤矿当法人代表的,每月给我5000元工资。”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在法庭上说,煤矿的日常管理,包括用哪支采煤工程队、矿上的原煤销售到哪里、什么时间拉煤、价格多少都由郝鹏俊夫妻决定。
  乘着煤炭局长的“东风”,成南岭煤矿肆无忌惮地非法生产、越界开采,规模迅猛扩大,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的大煤矿企业,职工达500多人。2003年至2008年,该公司在与蒲县远中洗煤厂等22家企业业务往来中,销售原煤直接收取差价而不进行申报,逃税1871余万元,逃税额最高占到应纳税额的82%。

  纵横“黑白两道”的“带头大哥”

  一位要求隐去姓名的乡镇书记说,当地矿山发生纠纷,矿主极少找法院解决“一是时间拖得太长;二是民营采矿就没有不违规违法的,都无法放到桌面上,盛行的只有潜规则”。
  财产过亿、轿车十几辆、信佛、热衷公益……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被“双规”后迅速在网络蹿红。由于当地大多矿点的资金来源、股东身份、矿点的合法性、开采规模和安全设施的规范性等都经不起法律推敲,摆不上桌面,于是,纵横“黑白两道”的穆新成成了定纷止争的“带头大哥”。
  穆新成上世纪八十年代从山西原平农校毕业,先在繁峙县畜牧局上班,后进入检察院。1999年任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反贪局长。2008年底,穆新成晋升正科级。因在家中三兄弟中排行第二,人称“二哥”。
  在繁峙县岩头、甘泉一带,铁矿采选业就是一个“江湖”。矿权演变、股东转换、边界纠纷、对超层越界开采的协调,实质性操作都在通吃“黑白两道”的社会大哥主持下解决,只在必要的时候,才将结果拿去有关部门备个案。矿产争端不愿公开,更不会走“官道”的原因,是股东身份不宜见光。
  “穆新成就是繁峙矿山纠纷的民间总调解人”,繁峙一位要求隐去姓名的乡镇书记说。当地的干部、群众反映,穆新成和几个大的铁矿老板是好弟兄,经常帮着在矿老板之间调解各种纷争。由于其特殊职务和拥有的财力及社会关系,他实际上成为繁峙县矿产事务的“总调解人”。
  据山西省纪委调查,目前已查清穆新成通过非法入股获利970万元,非法贷款转借他人获利200万元,敲诈勒索上千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煤矿“坑口”的“保护伞”

  用着几万元一部的手机,喝着上万元一斤的茶。这是一位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形象吗?俨然是一位款爷。
  近日,因大肆收受索要巨额贿赂,山西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被一审判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缴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史双生在任灵石县公安局刑警队长期间,帮助灵石县人徐某取得该县徐家庄煤矿的经营权。徐某经营徐家庄煤矿期间,史双生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批准,多次为徐家庄煤矿联系,违规购买了大量火工品。史双生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以入股分红的名义,非法收受徐某共计1360万元。他还未经批准,多次为刘某经营的苗家庄煤矿联系,违规购买了大量火工品。史双生以入股分红、借款、买车等名义,非法收受刘某1640余万元。史双生还多次去澳门赌博,输掉1800多万元。
  在对史双生的调查中还牵出了四个“案中案”。灵石县原副县长方建辉在任期间,与史双生、宋文成等人共同收受灵石县段纯镇鑫源煤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私开“新坑口”的“干股”,并收受“分红”135万元。
  灵石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朱荣明,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现金26万元,价值37.5万元的汽车一辆;朱荣明在任山西太谷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收受价值106万元的房产和9.6万元的租金。
  灵石县公安局原民爆大队长邓成平,以为民爆大队解决经费为由,向14个企业索要114万元,将其中90余万元据为己有;收受几十个煤矿企业贿赂70余万元。
  灵石县翠峰镇信用社原主任宋文成,与史双生、方建辉共同收受灵石县段纯镇鑫源煤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私开“新坑口”的“干股”,并收受“分红”235万元。
  山西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邢顺喜说,从查处的这些案件可以看出,一些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表现出不同手法和特点,有的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有的是违纪违法入股参与煤矿经营分红;有的是利用手中资源、证照等的审批权、管理权收受贿赂:有的是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制约住权力再谈废除贪官死刑 2010-08-31
· 调查称俄罗斯贪官吞掉俄一半GDP 2010-08-03
· “隐形贪官”比“裸官”更可怕 2010-07-29
· 商务部否认曾做外逃贪官调查 2010-04-26
· 国际合作:打击外逃贪官重要途径 2009-10-13
 
频道精选:
·[财智频道]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频道]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频道]左晓蕾:信贷此时放松调控将前功尽弃·[思想频道]谢和平:发展和掌握低碳核心技术
·[读书频道]《五常学经济》·[读书频道]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