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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今年山西将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出现和暴露的问题,突破一批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有份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山西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邢顺喜说,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煤焦业务继续入股办矿、牟取暴利,利用审批监管、资金划拨、票据管理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用投资合作矿业权出让托管转移瓜分国有资产、中饱私囊;利用资源整合倒买倒卖国有资源;利用批煤发煤、基本建设、资产评估、大宗物资采购,从事商业贿赂以及私挖滥采背后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案件。凡查办案件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实行重点督办。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批、有案不真查的,实行严格问责。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肇树认为,一些“一把手”的个人意志膨胀,加上他们控制着相当大的物资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等,腐败很容易滋生。 以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案件为例,他自恃“一把手”,在单位大权独揽,有恃无恐,骄横跋扈。有制度却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执行不坚决,使制度形同虚设。 蒲县煤炭局太林煤管站站长郭敬铭说,他有时去给成南岭煤矿监管提意见,局长说,“你不用管,这都没有问题,咱一直都是按国家规定来干的。” 蒲县纪委副书记孔宪民说,郝鹏俊担任地矿局、煤炭局主要领导十几年期间,多次被群众举报,也经历了多次专项整理,但其主要违法违纪问题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一位办案人员认为,郝鹏俊在长期违纪违法过程中,群众的反映举报很多,但却得不到及时查处,究其原因是郝鹏俊与某些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了问题会有各方面的人出面说情,甚至干扰调查,对案件侦查设置障碍。在所谓的背景的庇护下,郝鹏俊便可以有恃无恐地干违法犯罪的事。 据郝鹏俊堂兄在当庭证言,2004年到2005年间,郝鹏俊找他说上级部门要检查有关国家干部经商办企业的事,让他代替自己充当城南岭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以应付检查。郝鹏俊强调说只是应付一下,没有风险。 据了解,山西目前正在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治理:一是对价款减免、维简费使用、能源基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等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2003年以来收缴的资源价款、基金等各种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摸清这些资金的投向、项目、使用单位,特别是资金拨付审批情况,集中整治以权谋私、胡支乱花、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是对票据进行专项治理。清理检查煤炭运销票据制作管理使用情况,集中整治多头印票、非法倒买倒卖票据、异地使用票据、伪造自制票据等问题,严查公路出省站、营业站“收黑钱、放黑车”等问题。 三是对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治理。严查涉煤涉焦中介机构在资源评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环境评价等业务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虚假评估、商业贿赂等问题,检查中介组织与负责行业、资质管理的政府部门是否彻底脱钩等问题。 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山西省将进一步排查煤焦领域审批权、监督权、管理权行使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围绕资源、项目、证照审批、资金收缴和拨付、使用,产权交易、票据管理等易发多发问题的风险环节,进行制度方面的梳理。对不完善、不配套、操作性不强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大清理,过时的及时废止,有缺陷的适时修订,需要细化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配套的补充完善。特别是对一些案件比较多、问题比较多的地区、部门和环节,山西省纪委将重点督促,通过完善制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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