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998年相比,今年的洪水规模还没赶上,但损失已经远远超出。1998年洪水波及了29个省份,直接经济损失2551亿元;今年截至8月6日,洪水已波及28个省份,直接经济损失2751亿元。虽然,由于物价和单位土地经济承载量的变化,12年前后的损失已经很难直接对比,但是,经济越发展,洪涝造成的损失越大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每年的洪涝、泥石流灾害,人们已习惯于一种周期性的揪心。而恰恰就是这样一种“习惯”,让我们的发展心态产生了某种变异,以致许多地方只顾低头追求速度、追求政绩,完全无视生态和自然环境的急剧恶化。目前在整个白龙江流域,已建和在建的水电站就有上千座,仅舟曲县境内就有数十座。水电建设的后遗症以及周围大量的非法采矿、挖沙,使舟曲县生态达到了极度虚弱的地步,灾害自然在所难免。
洪涝灾害是人类面临最普遍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灾害。在我国近3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期内,洪涝灾害不仅没有被控制住,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2005年至2006年两年间,我国洪涝受灾面积1274万公顷,成灾面积690万公顷,分别是1975至1979年五年之和的2.1倍和2.5倍。这种局面,既受“赐”于中国独特气候、地理和全球性极端天气的影响,也归咎于许多地方可持续性战略眼光的欠缺和政策执行力的不足。例如,建设防洪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是防止洪涝灾害的必要措施,而从1983年到2009年的26年间,我国在水土流失治理上的总投入只有100多亿元,平均每年只有5亿元。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今年上半年,我国各地在铁路建设上的总投资就达2700多亿元,全年计划安排8000多亿。26年水土保持的投入,不及半年铁路投入的1/20。
笔者无意否认铁路建设的重要性。关键是,几百上千亿元堆出的一条铁路,完全可以很轻易地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冲得支离破碎。再繁华的街道,再漂亮的大厦,再先进气派的厂房,也会在一次又一次泥石流的冲击下踪影全无。没有一个安全、坚实的生存基础,我们所有的GDP都会成为无根之苗,所有的建设发展都会成为空中楼阁。
什么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生存基础?除了道德伦理、法律制度和经济保障之外,生态环境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基础。我们的科技虽然已经可以上天入地,列车速度可以傲睨全球,各种大型运动会、博览会也可以空前绝后。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忽视脚下的土地和周围的自然环境。宁可在别的地方少花一些钱,也不能在防灾减灾上缺斤短两,更不能在发展思路上好高骛远。
马克思说过,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也不能跳过或用法令取消其自然的发展阶段。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就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虽然经济总量已是“世界老二”,但贫困人口总数也是“世界老二”,每年都有数亿人处在洪水和泥石流的威胁之中。所以,如果不看到自身的局限性,不尊重发展的阶段规律,不夯实国家与社会的生存基础,那么,所谓的转变增长方式、强调发展内涵、注重社会公平都无从谈起,民族复兴与国家崛起也会失去根基与保障。当务之急是在“十二五”规划中,应把防汛抗洪、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让“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在未来的工作中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