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18 作者:作者:吴黎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澳大利亚吉布森山铁矿公司(Mount Gibson Iron Ltd)17日发布公告称,日照钢铁由于一项2008年的合同违约,被裁定向其支付1.14亿美元的合同违约金。 公告称,仲裁人认定,日照钢铁拒绝履行与吉布森山铁矿的长期合同义务,对其造成了合同损失,损失金额确定为1.14亿美元。此外日照钢铁对吉布森山铁矿终止长期供应合同提出的反诉,被仲裁人驳回。日照钢铁还将承担仲裁结果公布之日起的6%利息和仲裁费用。 2007年7月,吉布森山铁矿与日照钢铁签署了长达15年的铁矿石长期供应合同。根据协议,日照钢铁每年采购吉布森山铁矿位于库兰岛(Koolan island)项目不超过150万吨的铁矿石。2008年,受经济危机和铁矿石长协价格远低于现货价格的影响,日钢为了保证企业的利润而单方面终止了长协合同,转而从现货市场进行采购。
|
|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