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
资料照片 |
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农村土地交易制度创新和“地票”交易模式设计,作为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探索,可能会对于解决进城农民的宅基地处置,助推户籍制度改革带来十分有意义的尝试。
激活城乡要素市场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地票”交易制度是“先造地后用地”,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依法有序退出,先把农村建设用地转化成耕地之后,才在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对耕地的保护力度更大、保护效果更好。同时,“地票”交易制度创新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期,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 “地票”模式在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矛盾的同时,也降低拆迁成本,减少了拆迁矛盾。“地票”模式实现了在远郊区县偏远地区进行拆迁安置,在近郊区县用地。在远郊偏远地区,农户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预期不高,降低了拆迁难度。在城市近郊区,农民对土地特别是对房屋的增值预期很高,政府和开发商不愿意面对近郊区对村庄和宅基地的高拆迁成本以及引发的社会矛盾。据荣昌县测算,在县城旁边,仅房屋拆迁补偿和住房货币安置费用就要超过30万元/户。如果是重庆主城区城乡接合部,拆迁补偿价格更高。而“地票”价格每亩在10万元左右,目前最高每亩也不超过20万元。 在黄奇帆看来,“地票”模式还有利于激活城乡要素市场,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土地交易所成立后,通过开展远距离、大范围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使固化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可以流动的资本。土地作为农村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它一旦流动起来,必然带动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有力地促进资本、产权、技术等其他要素市场建设。
反哺“三农”
黄奇帆认为,“地票”模式可实现城市反哺农村、发达地区支持落后地区。理清“地票”收益反哺“三农”的思路,必须算清两笔账: 第一笔账:政府账。即政府如何分配地票收益,如何提升农村土地价值,如何实施耕地保护? 目前,“地票”价格也随之走高,目前每亩最高达18万多元。“地票”交易价款分配办法规定,“地票”收益全部用于“三农”。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总裁董建国说,如果是农民宅基地复垦所得的“地票”,交易成功后,农民可得到三笔收益:农民的房屋及其构附着物按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按复垦区县100平方米乡镇房屋市场价的20%给予农民购房补助;复垦增加的耕地仍由该农户承包耕种。 而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地票”(比如乡村公用设施或乡镇企业废弃的建设用地),首先按照乡镇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给予所有权补偿,主要用于村民的社会保障;其次在地票收益中还将拨付给复垦区县一笔耕地保护基金或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基金。此外,“地票”落户区县还将获得约占“地票”交易总额10%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改善当地农村发展条件。 第二笔账:农民账。即农民如何从“地票”交易中增加土地收益,如何促进农业发展? 由于“地票”交易,使难以从城市发展的土地级差地租中获益的远郊区农民从中得到好处。江津区的李市镇孔目村,距离重庆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即使到江津区政府所在地,开车也要半小时。村支部书记张福云对记者说,村里的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如果没有“地票”交易,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利用价值。但是通过“地票”交易后,价值提高了很多,解决了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使得部分村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还配套了水、电、燃气(沼气)、闭路电视、信息网络、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进行了相应的配套,并配套了生产用房。
助推户籍制度改革
专家们认为,重庆市正在推行的“地票”模式,是对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探索。如果把“地票”的形式和农民进城落户的城镇化政策结合起来,可能会对于解决进城农民的宅基地处置上带来十分有意义的尝试。 如果由中央政府出资,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统一购买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通过“地票”的形式出让给用地的城镇,并把基中一部分收益补偿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进城落户的农民、农民落户的城镇政府,可能对中国未来的城镇化政策以及相关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农民工外出的增多,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家乡城镇购房现象已经比较普遍。如大足县高升镇先进村不足50户的11组已有10多户农民在城镇购置了住房。江津区的统计显示,江津城区每年30%的商品房是由农民购买。这些在城镇购房的农民,对农村宅基地的交易愿望较高。对江津区李市镇的调研发现,在第一批137户参与“地票”交易的农民中70%已在城镇购房。推进农民进城落户,“地票”是利用市场化手段激励他们彻底切断与农村联系的政策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