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是比伤害咿呀学语甚至不能出声抗议的婴孩更严重更卑劣的呢?恐怕不多;又有什么是比在这些孩子赖以为生的奶粉里“投毒”更无耻更下作的呢?恐怕也不多。奶粉!奶粉!
当“伤心的奶粉”的悲情,上演了一季又一季之后,那些年轻的父母的愤怒,真不知该往哪发泄;作为生产商和监管者,则不知他们的脸该往哪放——假如他们还有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廉耻之心和责任意识。
一个能把国人送上太空的民族,怎么会一再在一包奶粉面前狼狈不堪?整个成人社会,都应该对此羞惭万分:一个对不起孩子的社会,任何成年人都难辞其咎。奶粉应该是无毒的,至少该是无害的,这是凝聚社会信心最基本的常识。 但,可悲的是三聚氰胺冠名的奶业风波,还没有完全消散之时,舆论漩涡中又隐现一座“激素门”:武汉三名女婴因一直食用同一品牌奶粉,身体出现性早熟特征。受害儿童家长曾想把奶粉送检,却深陷“检测无门”的窘境,一些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婉言拒绝了家长们的个人申请,权威部门称关于奶粉的检测指标中也没有激素这一项。(8月8日
《钱江晚报》) “投诉无方、检测无门”,有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意思,这是继孩子遭受不明伤害后,这些不幸的家庭遭受的二次伤害、“次生伤害”。假如说前者还是有着“点背”等个人偶然因素的话,那么求助政府权威监测机构却被委婉地拒之门外,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某种意义上甚至可视作卸责的表现。这对公众感情的戕害,比单纯的几包毒奶粉为祸更烈。 因为质检部门和药监部门,本应是食品药品安全的把关人。它们受雇于民,纳税人花钱购买了相应的公共服务,全心全意创造方法满足公众的相关安全诉求,是其不可推卸的职责。以“个人申请”不合规范,“激素检测”不在指标之列来搪塞推诿,没有任何的正当性和正义性。 相关的消极论调公众并不陌生,因为几乎在每起类似事件中,质检部门最开始弹奏的准是这种“标准滞后,XX不在现有检测标准之内”“设备老化检测不出XX超标”等“技术有限论”。这些话看似有理,但是经不起推敲。因为检测指标滞后,检测设备老化,非但不是监管或质检部门堂皇的借口,反而应该被它们引以为咎。 这侧面表明,我们的监管是漏洞百出的,至少不是与时俱进的,还有多少“检测空白”领域,等着公众用自己的身体和健康来试验——甚至是用不会说话只会喊疼的婴幼儿之躯——公众被迫成为检测化学添加剂和各种激素的小白鼠,这光是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更让人沮丧的是,即便因为身体不适怀疑某种食(药)品存在这方面缺陷,在这些引起争议的食(药)品安全事件中,你可能还不得不先面对质检部门的消极表态。直到最后越来越多的案例和证据浮出水面,舆论大哗政府介入时,监管方才紧张起来。但也多是运动式执法,毒瘤是否从根子上拔出了,公众也存在犹疑。毕竟三聚氰胺一再登场,就说明存在链条式溃败的监管环节并未得到彻底修复。 奶粉有毒,就算通过运动执法得到肃清。但在毒奶粉背后企业精神以及监管上的三聚氰胺,却可能低调潜伏,伺机再出。所以如果不能明晰企业的责任与道德、完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那么在三鹿圣元之后,谁能保证即便关上“激素门”后就没有别的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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