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昨日晚向港交所提交公告宣布,经过去数月的内部调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起诉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要求其赔偿于2008年年初在回购公司股份中从事的违反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起诉的主要是就关于黄光裕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违反了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穴统称“违反行为”?雪,据此寻求赔偿。此外,公司称现已收到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的要求信函。 国美电器于昨日上午9?押30暂停买卖,以刊登有关股价敏感资料的公告。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2.73港元。该股于今日复牌。 实际上,对于这一事件,香港证监会此前已进行过调查。事件原委是这样的,根据国美电器公告,2008年1月28日,黄光裕及其全权拥有的Shine
Group
Limited向黄的“家庭成员”分别转让90万股和1.86亿股国美电器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66%。此次转让股份,每股作价12.79港元,交易金额达23.90亿港元。 在此前后,国美电器于1月23日至2月5日期间十次发布股份回购公告,共回购股份达1.298亿股,动用资金22.37亿港元。 对于上述行为,2009年8月7日,香港证监会曾指出,黄光裕与妻子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股份回购,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使黄光裕得以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 香港证监会当时还指称,上述股份回购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也不符合国美电器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随后批准冻结黄光裕及杜鹃16.5亿元资产,认为其上述一系列交易使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港元。 国美在当天的公告中还说,国美于4日收到黄光裕独资拥有、名为“Shinning
Crown”公司的信函。信函中Shinning
Crown向国美提出五项要求,包括撤销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陈晓的职务、撤销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等。信函称,国美近一年来业绩下滑,原因是陈晓领导的董事会管理不当。 公告说,国美董事会已于5日开会并考虑对信函的初步回复。国美董事会认为,信函的要求没有根据,而且是单一股东个人利益驱动。董事会对现任的管理团队有充足的信心,并相信管理团队始终并将继续以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的原则来决策和行事,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及孙一丁的职务。 公告称,Shinning
Crown信函中所提名的候选人缺乏陈晓和孙一丁所拥有的深厚的行业经验和业内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公告说,黄光裕被捕及其后就经济罪行的定罪,对公司产生了严重的负面不确定因素,并且不可避免地持续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特别是严重限制公司的资本融资能力。但陈晓领导的国美董事会成功恢复公司的财政稳定以及业务运营的强劲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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