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工资条例》草案修改接近尾声,何时正式公布尚未确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该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工资增长需要协商,企业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适度挂钩。不过,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白永亮表示,工资增长与企业增长挂钩只是作为一项原则性的提议。 对于工薪阶层的民众,工薪就是生存根本,工薪的获取就是最大的利益诉求,这一诉求需要有回应的渠道。而工资集体协商,似乎就是这样一个期望中的诉求渠道。如果职工工资增长若能与企业挂钩,似乎更能增加工人在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时的博弈砝码。不过,完备的法制社会光有制度条文不行,还需要有严密无漏洞且可执行的法律条文,以及建立起一整套可操作的程序,否则,对受益者而言,产生的就可能是纸上的权利。 且不说很多企业由于其工会组织所处的弱势地位这一现实困境,就足以造成工资协商是个难以完成的任务。就职工工资和企业增长挂钩而言,由于企业的增长有综合增长、规模增长、利润增长、产量或销售增长等等各项指标,那么,在哪一项指标增长时,与职工工资挂钩,就难免让人产生困惑。这一困惑,就可能导致职工工资与企业增长挂钩成为一项纸上的权利。 如果是仅仅考察利润增长,那么企业的利润增长不仅与经营有关,而且与投资方式、大的经济环境都有密切关系,并且很容易被人为控制,就此而言,就可能发生企业为规避为职工涨工资而控制利润水平的现象。 经济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常识,即使一个企业的利润没有增长,但如果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加,也同样会导致企业规模性增长。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年利润几乎没有变化,但净资产额度却在一直增加,就是这个道理。但类似这样的企业增长,是否要和职工工资水平挂钩,工人们恐怕是很难得到答案的。况且,就如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白永亮指出的那样,“现在的草案里写出来的只是工会有权利与企业协商工资增长、增长的幅度,但这种协商企业是否必须回应,企业如果不回应有怎么样的后果,交代得不清楚。”而且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一些巨型外资企业,为了避税,在财务报表上体现零利润甚至负利润的现象比比皆是,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又如何考察其增长情况?为此,对于未来的《工资条例》中,职工工资与企业增长挂钩这一点,我们似乎也难以产生太多的期待。 另外,现有的《公司法》与《工资条例》草案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冲突。《公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需要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制定,而仅仅听取意见和列席会议显然是不能达到工资协商目的的。 用工资与企业增长挂钩来保证工人的收入水平,目的无疑是好的。但这种制度如果不预先消除歧义,只进行原则性规定,那么是无法高估该制度在实际中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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