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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4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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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3日发布通知,要求各证监局对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机构和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进行核实;对报送的广告内容相关材料予以审查;同时督促辖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承包或者租赁广播电视证券节目时段,不得参与广告运营商、财经公关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软件运营商等机构的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不得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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