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应审慎调整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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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跨行取款手续费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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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作者:记者 陈伟/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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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国家发改委28日对此回应称,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从维护银行业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发改委并称,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据介绍,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稿)》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发改委透露,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三个方面的规范:一是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对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务实行免费。三是要求商业银行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成本支出,并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提前一段时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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