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显示,59.14%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提出了明确的户籍和地域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副教授刘小楠说,这是一种“制度性歧视”,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遗留的户籍制度本身存在不合理性和不平等性。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了“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调查报告”,这项调查显示,国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就业歧视很严重,此外,在应聘过程中
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这项调查报告基于2008年和2010年对6个城市的11所高校的毕业生的两次问卷调查。
企业就业歧视占60.70%
刘小楠表示,由于户籍管理制度,个人一出生即被赋予户籍,但户籍状况与能够胜任某项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用人单位对求职大学生的户籍地提出要求是典型的制度性歧视,缺少合理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说,用人单位对求职人员提出户籍和地域限制,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调查显示,国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就业歧视很严重。刘小楠介绍说,其中企业的就业歧视更严重,占60.70%,政府机关占43.44%,其次是事业单位,占38.61%。 而在存在歧视的不同性质的企业中,国企最严重,民企比国企好一点,而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所有单位中歧视相对较轻。
大学生对就业歧视“无奈”
刘小楠说,
37.74%的大学生受访者认为目前的就业歧视状况不能容忍,而59.66%受访大学毕业生认为就业歧视可以理解,“这是相当大的比例”。另外有2.60%受访者认为这一状况正当合理。 调查显示,45.10%受访大学毕业生认为目前就业歧视现象无法避免,30.02%受访大学生认为虽然可以避免,但却没人管,“这反映他们一种悲观或无可奈何的心态”。而遭到就业歧视后,67.03%的受访者选择无奈接受。 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被他们认定为就业歧视存在的最主要的原因。但蔡定剑表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更多的是社会上的错误观念”。他解释说,“这跟蛋糕大小没有关系,而是怎么去分吃蛋糕的问题,在就业岗位越是有限的情况下,越应该强调获得就业岗位的机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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