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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锣密鼓,人民币国际化提速
2010-07-26   作者:记者 张莫 王国辰/北京 香港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3日,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货币互换再添一国,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又进一步。近日,从货币互换规模的逐步积累,到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驶上“高速路”,再到人民币投资回流的机制有望年内实现突破,种种迹象表明,人民币国际化正紧锣密鼓进入“提速期”。

  流通 离岸中心建设为汇率市场化提供更多参考

  货币互换只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很小的一方面,要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需要做的事情太多。其中,发展人民币离岸中心、推动人民币在离岸中心较少限制的流通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上周,人民银行在香港,与中银香港签署了修订后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与香港金管局就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有助于促进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发展,香港日后形成的一个离岸人民币银行同业市场将进一步助推人民币汇率和利率与国际接轨。
  恒生银行报告称,香港自2004年以来可开展人民币业务,但最初只可以为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及信用卡服务,此后,在2005年,有关人民币业务放宽至零售、饮食及运输等七个指定行业的企业客户。2007年,金融机构被允许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在港人民币业务得以进一步扩展。目前,香港有64家银行参与提供相关的人民币业务,人民币存款总额约为850亿元人民币,今年上半年全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到了706亿元,其中香港所占比重达到75%。
  人民币贸易结算支付额的快速上涨,意味着沉淀在香港人民币存量亦快速膨胀,此部分离岸人民币的投资需求随之成为在港金融机构看重的市场需求。不过受制于此前未修订的《清算协议》中对个人人民币账户和跨行资金调拨等方面的约束,香港的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迟迟难以形成规模。
  恒生银行报告称,此次签署的修订后的《清算协议》,将容许香港人民币存款可与银行间往来转账,并取消企业将港元兑换为人民币的上限。而一系列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将会在香港陆续推出,包括存款和贷款、保险、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
  《香港经济日报》发表题为“人民币业务 小路转高速公路”的社评认为,香港人民币业务过去六年进展缓慢。而此次协议修订打破了关键瓶颈,大大放宽香港银行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人民币服务。若业界能既快且稳地推出各种人民币投资产品,便可吸纳国际资金,催生更多人民币投资产品,更多人民币在港使用及汇聚,又将带动更多人民币投资产品,令香港人民币业务驶上高速公路。
  恒生银行报告指出,此次《清算协议》最大的突破在于香港会出现一个离岸人民币银行同业市场。当香港的人民币同业市场开始运作,其可能形成一个两层的人民币外汇现货市场及人民币利率市场。受香港人民币资金的供求因素以及市场对人民币汇价的未来预期影响,香港的人民币现货价及人民币利率可能与内地的人民币现货价及利率不同,这将可为内地政府提供重要指标显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汇价走势。
  报告表示,香港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也会较为波动,这将可以为内地政府在人民币未完全自由兑换以及内地金融市场未全面开放前的情况下提供经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也表示,香港正逐渐成为境外人民币最集中、流通程度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在内地还存在资本管制的情况下,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为境外人民币提供流通交易的市场平台,为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的市场化提供参考,并能对人民币的区域化起到辐射和示范作用。

  回流 “小QFII”机制探索有望突破

  去年,被业内专家称为人民币国际化的起步之年。而今年,人民币国际化开始进入“提速期”。自去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城市试点以来,今年6月22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述五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西藏、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根据人民银行的数据,2010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总额达706亿元人民币。
  人民币通过跨境贸易、货币互换等渠道都实现了在境外的积累,在境外的流通规模也在逐日增加。可是,一个完整的人民币国际化流程还包括一个重要的部分,那就是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回流,这也是目前制约人民币国际化的最主要问题。人民币的合理回流,正成为目前监管机构认真研究的新课题。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新修订的《清算协议》是令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但他强调,如果人民币不能自由回流内地,香港在吸引大量人民币资金流入香港方面,仍会面对困难。
  巴曙松此前曾表示,可尝试逐步开放境外人民币QFII制度。针对境外人民币的人民币QFII制度,就是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使用自身持有的人民币,或通过公募或私募成立人民币基金,并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直接投资于内地股票、债券等的资本市场。可见人民币QFII制度可以有效集中境外大量分散存在的人民币资金,并通过投资分享内地资本市场的成长,其流动性和收益率都将较为可观,因而对境外人民币是较有吸引力的一种投资形式,有利于增加人民币的吸引力。
  实际上,目前大家讨论较多的一种模式为“小QFII”,即境外人民币通过在港中资证券及基金公司投资A股市场。由于根据新修订的《清算协议》,将允许香港银行为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和提供各类服务,证券和基金公司开设人民币账户也不再限制,这意味着“小QFII”获得了实质性进展,或将成为境外人民币回流的重要通道。有消息称,“小QFII”最快可能年内推出。

  出境 货币互换助推人民币资金“走出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3日的公告,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当日在北京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该协议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公告称,协议实施有效期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这是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第二次与他国签署本币互换协议,也是截至目前人民银行与他国签署的第八份本币互换协议。
  此前,人民银行曾先后与其他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总计6535亿元人民币的七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包括:2008年12月12日与韩国央行签署的1800亿元框架协议,2009年1月20日与香港金管局签署的2000亿元正式协议,2月8日与马来西亚央行签署的800亿元正式协议,3月11日与白俄罗斯央行签署的200亿元正式协议,3月23日与印度尼西亚央行签署的1000亿元正式协议,4月2日与阿根廷央行签署的700亿元正式协议以及2010年6月与冰岛央行签署的35亿元正式协议。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货币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筹资成本及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人民币和其他货币互换,除了有利于对方国(地区)防范货币危机外,还有利于发挥人民币的结算和储备货币功能,促进人民币走出去,发挥人民币在国际金融交往中的重要职能。”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陆前进表示。
  陆前进表示,货币互换有利于促进我国和该国(地区)的跨境贸易和投资,双边开展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贸易往来,促进双边贸易不断发展。其他国家通过和我国的货币互换,获得人民币资金,可以扩大他们和中国的贸易投资往来。我国要推进跨境贸易的不断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民币资金走出国门,而货币互换为人民币资金走出去创造了更大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据韩国《朝鲜日报》近日的报道,曾与中国在2008年12月签订1800亿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的韩国,正考虑与中国签署经常性货币互换协议方案。一旦签署成功,两国就可以无限期地进行货币互换。这将意味着人民币“国际化”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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