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透露,目前全总正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工资条例》。此外,今年全总将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今后职工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应纳入到协商之中。
10省市试点“专职协商”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频发高发,正是集体协商机制没有发挥作用或发挥作用不够的结果。”张建国认为,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是因为工会干部“不敢谈”、“不会谈”,同时支撑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资源不足,劳资双方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 张建国透露,今年全总计划投入1000万元,先在10个省市总工会、城市总工会开展试点,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工会,都能按需聘用专职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加班工资等应纳入集体协商
张建国说,全总将力争到2012年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同时,在协商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基础上,要把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纳入到协商之中。在同工同酬、同岗同酬的原则下,探索解决同行业同岗位工资标准统一的问题。
工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张建国介绍,目前全总正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工资条例》,并期望其尽快出台。 “我们主张在《工资条例》中对企业方不响应集体协商、拒绝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为进行规范”,张建国表示,《工资条例》应明确规定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的期限,如果企业不遵守规定,就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张建国说,如果能有此举,必将对劳动者薪酬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产生重大促进作用。 据记者了解,由人社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有望在年内出台。在该条例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相关统计结果显示,多数垄断行业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达到20倍以上,72%的员工认为分配不公。有专家认为,《工资条例》的出台是收入分配改革从“说”
到“做”转折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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