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18日,广州市亚运单双号限行演练进入正式罚款扣分处罚的一天。当天,交警部门共查处6200余辆闯关机动车,罚金总额高达120多万元!被查车中大部分是外地车辆,有司机反映,高速公路上只设提示标志不设卡拦截分流,外地车有被“钓鱼”执法之嫌。 一深圳车主不满交警处罚,怀疑自己被“钓鱼”。他认为:“外地车主不看广州的报纸,不看广州的电视,也收不到广州的交通台,如何能得知这个限行规定?你们只是在路边竖个标志牌,叫我们司机如何看得见?既然不让走,就在广州边界的高速公路上设卡拦截,不要等我们进了广州才开罚!”“钓鱼执法”很敏感,危害很巨大。“罚款经济”是个坏经济,它能让执法者“变坏”——执法者成为“钓鱼翁”,让执法“跑偏”——罚款是目的,执法是手段,典型的本末倒置。 可说广州交警部门有意“钓鱼”又真的冤枉了他们。据悉,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高速公路在内已经设置了90块管制标志牌,另在外市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的主干道也设置了提示标志牌26套。此外,交警部门也会在城区出入口设点执勤。更有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广泛宣传。广泛的告知,让更多的司机知晓单双号限行规定,至少从程序设置上极力避免“钓鱼执法”之嫌疑。 但是,单双号限行,应做到把程序公正落到实处。广州市单双号限行处罚不具备典型的“钓鱼执法”特征,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一点让人有“钓鱼”的疑惑。即便没有“钓鱼执法”动机的执法,且程序公正,甚至是程序设置上就排斥“钓鱼执法”,但如果在操作过程中,稍有一点疏忽,就可能摆脱不了“钓鱼执法”的嫌疑。由于“设卡拦截”、“可以掉头”等措施没有及时跟进,让外地车辆“误入”广州市而受罚,隐含着实施不到位的问题。执法,程序公正是必须的,追求到位同样重要。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因此,执法行为要力争做到程序公正并且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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