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北京移动公司为黄色网站提供链接,中科院博士李强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北京移动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昨天下午,东城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
李强是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博士,他告诉记者,去年3月3日,他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一个手机上网的链接和一条内容淫秽的标题,他当时并未在意。同年3月20日,他更换手机SIM卡时,不小心点开这个链接。通过这个链接,他先后打开了5个手机WAP色情网站,不仅可以浏览色情图片和黄色视频,还可以下载,内容淫秽不堪。
李强认为,被告未尽到过滤、屏蔽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法定义务,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由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钱。
“手机我都带来了,可以当庭演示!”昨天下午4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李强当庭提出要演示相关淫秽内容,但未被法官许可。法庭上,北京移动代理人称,李强反映的网站是通过一些免费的WAP网站提供的内容,这些网站不是北京移动合作网站,因此,北京移动无法进行管辖。
北京移动公司解释称,他已建立了相关监测系统和拨测队伍,协同社会各界群防群治,初步形成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为的长效机制。但一些不法网站采取域名跳转、境外注册、频繁交换域名、手机网站限制互联网访问、设置正常和地下两套内容等方式来增加隐蔽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管理难度。依靠客户举报,对不良网站IP进行封堵,是目前各运营商普遍采取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针对客户发现的此类问题,北京移动公司一经收到客户举报,会依据工作流程对网站IP进行处理。 针对北京移动公司的应诉材料,李强当庭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要求并提供了与移动客服的录音电话以及光盘等新的材料。鉴于李强提供的新证据数量、种类较多,法院要求北京移动公司根据新证据重新做出举证,昨天的审理并未进行最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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