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并不是一个新提出来的口号。这个正确的发展思路虽早已提出,却长期没有做到。为什么早就提出了正确的解决办法,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呢?在2003年到2007年的讨论中,许多学者通过深入观察,提出了很深刻的意见:主要原因在于旧体制的遗产没有得到消除,它已经成为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主要障碍。我认为最重要的体制障碍是四点: 第一点,各级政府依然掌握着一些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比如说信贷资源,因为我们银行体系、金融体系改革没有到位,所以各级政府依然对于信贷的发放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再比如土地资源,因为土地的产权不明确,依然是由各级政府自由裁量运用。 第二点,把GDP的增长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志,不光在党政机关考核干部时如此,社会舆论也是如此。整个社会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 第三点,是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和物质生产增长紧密相连。从收支两方面看都是这样。从财政收入看,各级预算的主要收入是生产型的增值税,生产型的增值税跟物质生产部门的速度是直接挂钩的,所以使得各级政府不能不把主要注意力放在物质生产部门的扩张上。从财政支出看,中国的政府支出结构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政府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责任过度下移。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大约有70%落在县或县以下财政的肩上。这不但使这些公共服务提供的情况很差,而且使得各级地方政府不能不提高物质生产部门的增长速度以便取得更多的收入,否则日子就过不下去。现在有许多人主张把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进一步上提。支出责任在中国通用的说法叫做事权,财政部门早就提出来了,事权过度分散,要更加集中。但是它给人的直接感觉是他们要收权,所以“支出责任往上收、由更高级的政府部门来承担”这一主张没有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最后一点,资源配置上市场的力量受到很大的压制。这表现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没有市场化,而是由行政机关定价或者受行政机关的影响,而行政定价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惯例压低价格,因为要素价格压低有利于国有企业降低成本和增加盈利,而价格的扭曲促使了以浪费资源的方式进行生产。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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