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透露,重在推行所得税优惠,相关政策最快8月底出台
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表示,相关扶持政策最快可能在下月底出台。接近部委的有关专家预期,即将出台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将主要围绕加大财政投入及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调整等方面展开。
政策调研已经破题
“前一阶段,有关方面就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支持政策研究项目进行了开题仪式,而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有步骤的调查、研究和论证,目前已经进入深度研究阶段。如果顺利,预计在下月底可推出。”有关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据透露,一段时间来,有关方面正在梳理以前高新技术企业等享受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以备参考。此前有消息证实,《新兴产业规划》今年8月推出,而其财税支持政策8月底出台即在时间和程序上形成一个顺利的衔接。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支持政策的指导思想,有关研究人士认为,一方面要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鼓励创新,完善机制。以企业为核心,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研发能力和生产经营水平。 有关部委的一位研究人士表示,财税支持政策具体内容涉及哪些方面还要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最终包括哪些范围;另外,还要视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给予不同的财税支持政策。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比较复杂,要经过多次讨论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来认定,继而再决定究竟给予其哪种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过去我们在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政策扶持方面已具备经验,这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怎么给有很好的参照和借鉴意义,接下来应该会比较容易操作。”参与政策讨论的一位研究人士表示。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国家已成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部委将在此协调下就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支持政策进行研究和制订。
创设多元化财政支持体系
记者了解到,前一阶段,国家有关部委的官员和专家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有关省市进行调研。调研组认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是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翼。 据有关专家介绍,金融危机以来,有关国家对科技和新兴产业加大了财政的支持力度。有研究统计称,美国国会批准的奥巴马政府2010年财政预算,使2009年和2010年联邦科技投入比2008年财政实际增长了8.91%,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科技投入。在韩国,政府将在2010年中期以前通过政府研究与开发资金,向26个商业项目共投资1550亿韩元,以支持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参与调研和讨论的一位专家表示,各地为支持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既要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还要选择重要行业及优先发展领域,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记者得到的权威信息是,国家将来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将是要着力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具体操作上,可能会综合财政补贴、基金、贴息等多种方式。”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据了解,目前研究小组讨论的内容有,建议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采用多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对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重点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巩固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的全程监督,实现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也是其中的一种途径。”有关专家表示。据透露,将来的政策或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产品优先待遇,建立健全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和订购制度。
重在所得税优惠政策
有关部委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税收政策支持方面,需要确立两方面指导原则,一是过去以区域鼓励为主,下一步要以产业鼓励为主,整个税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与整个产业的发展匹配。二是在现行税制的框架下,不能肢解现行税法,特别是不能破坏现行税法的公平性等原则。 据透露,将来最有可能的是主要推行一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额、低税率、减免税、投资抵扣、投资抵免等。 “要按技术含量和产业化阶段,设计和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鼓励地方和企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中。”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专家们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已有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制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应不是难题。此外,“也不排除此次税收支持政策会推出增值税、营业税等方面优惠的可能。” 据有关方面预期,将来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按相对较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建设用房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一定额度的减免,对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减或扣除。此外,自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起,有关各级财政将以不同年份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列入各级高新产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按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计算给予拨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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