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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9 作者:姚玉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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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5城市自去年7月6日率先在全国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人民币结算渠道畅通,出口退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受到试点企业普遍欢迎。截至2010年7月5日,上海市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89亿元。 统计显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货物贸易进口168亿元,货物贸易出口9亿元,服务贸易12亿元;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54亿元,人民币跨境拆借和账户融资52亿元;境内银行代理清算网络不断扩大,共有21家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202个,其中52个来自港澳地区,150个来自包括东盟在内的38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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