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就比利时的政府采购情况采访了比利时众议院副议长安德烈·弗拉奥。据弗拉奥介绍,比利时没有一个负责整个政府采购的专门机构,而是由联邦、大区和省级政府采购部门以及政府机构的附属组织根据需要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各项采购都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的。 比利时的政府采购分4个行政级别进行,首先是联邦政府;第二是大区政府,即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和布鲁塞尔大区政府;第三是省级政府,即安特卫普、西弗拉芒、东弗拉芒、列日和那慕尔等10个省级政府;第四级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组织。 各级政府机构和组织都独立进行采购,在采购中都要遵守市场经济法律。在比利时,联邦政府虽然没有负责采购的人员,但联邦政府各部都有自己负责采购的人员,3个大区政府、10个省政府和政府机构的附属组织都有各自负责采购的人员。如果你是一位供应商,也许你会与不同级别的采购人员打交道,但他们都是在遵守市场法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的,这是比利时的法律所规定的,同时也是遵照欧盟共同市场的总体要求。比如你想把产品卖给瓦隆大区政府,那么你就需要见联邦政府部长和瓦隆大区的部长,只见一个负责人是不够的,因为每个级别的部长权限不同。 如果政府的部长要为工作人员购买包括消费类电子在内的所需相关产品,他首先要向他们询问需要的种类和数量,然后公布一个招标细则,在细则中将公布购买的数量,并详细叙述购买产品的要求。之后将评估每个投标方的报价和能力,选择出一个最合适的供应商而不仅仅是最低报价者,最后向政府提出建议。 政府的招标文件是在比利时和欧洲范围内公布的,无论是比利时公司还是非欧洲跨国公司,只要是在欧洲设有分公司的企业均可以参加投标,如果他们报出的条件和价格合适,又能为所在地区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那么通过审核后他们也一样会中标。例如中国的华为公司,在鲁汶设有分公司,那么华为公司就可以参与比利时的政府采购竞标。 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和组织都可以公布招标文件进行采购。企业要参与比利时的政府采购竞标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要符合比利时的国家标准,如按时纳税、保证社会安全、有良好的财政状况、其生产过程不影响环境、不违法用工等,这些都是竞标企业所要具备的条件。 各级政府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对国内产品和外国产品一视同仁。例如中国的纺织品很便宜,如果有个中国企业参与欧洲市场的竞争,欧洲市场法律不允许比利时有关方面说不。市场法规是为了保护市场能充分运作,发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作用,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一大特点。 比利时联邦政府与各级政府和下属机构一样,在进行政府采购时都要遵守市场法律,所有的政府采购都是公开透明的,这样可以避免暗箱操作,防止腐败和犯罪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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