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将受资本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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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本管理办法最早将于月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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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5 作者:记者 刘振冬/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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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即将再戴上一重“紧箍咒”。一位信托公司的高层透露,成稿已久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最早将于月内出台。这一监管条例出台后,信托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受制于资本规模,以量取胜的银信合作模式将不得不转型。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核心是,信托公司可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将与净资本挂钩,这一办法类似于对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约束。“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最终确定,例如信托公司最低的资本金比例,不同种类信托产品的权重如何确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银信合作业务所占用的资本将从高计算。”上述人士说,这主要是出于对今年银信合作膨胀的警惕。 此前,监管部门已于6月初对银信产品开始严控,要求部分银信产品规模与发行增速居前的十多家信托公司主动压缩业务规模,相关信托公司以后每月开展银信业务的规模不能再超过5月数据。用益信托研究中心统计显示,5月份共有32家银行和36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银信合作产品413款,预计全部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为6149亿元。 自去年三季度以来,监管部门开始控制银行信贷规模,商业银行再度以银信合作方式将信贷业务表外化处理,以腾挪信贷空间。这一倾向也得到监管部门重视,去年末银监会连发111、11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规范银信合作理财及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过,这些文件规范的主体都是银行,对信托公司的监管仍有待强化。 目前,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资金运用方式目前以信托贷款和信贷资产投资类业务为主。但是,在银监会111号文出台后,信贷资产转让类产品的规模已经大幅回落,原因在于该文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这使得理财资金购买本行信贷资产的“自买自卖”模式终结。 “今年增长较多的银信合作产品是信托贷款类,这类产品的风险相对可控。”某商业银行投行部人士表示,对信托贷款类银信合作产品的审批,我们的审核比对同类企业的授信还要严格。例如,在房地产类项目上,需要房企四证齐全,自有资金最低需要达到50%的比例,土地质押最高只给五折,房企还要有充足的现金流满足还款要求。 但是,在信贷调控的大背景下,信托产品的一些投向已经不符合政策导向。在2007年那轮宏观调控中,由于监管部门收紧房地产信贷,房地产类信托异军突起,一款信托贷款类产品竟然创造了房地产企业30%的融资成本记录。在今年的一些信托贷款的投向中,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商再度成为热点,这与银行严格相关贷款投放不无联系。许多卡在银行门口之外的房企纷纷寻求信托突破。现在,一般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早已超过了10%。 这一现象引起了众多关注。专家认为,银信合作的大规模爆发,有悖于宏观调控主基调,不利于监管层对信贷规模的调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曾表示,需要警惕信托规模快速增长。银信合作的信托,4月份已经做到了1.88万亿元,将近1.9万亿元。监管部门和货币政策决策部门,必须密切关注现有的信托规模增加情况,继续坚持回归常态的货币政策,把信托的规模控制住,否则可能又会出现新问题。此前,在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信政合作、房地产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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