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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久霖到陈九霖 “人才”应用遭遇两难
2010-06-25   作者:田志明  来源:南方日报
 

    十年前,他头顶“航油大王”春风得意;四年前,因为油品期权交易巨亏5.5亿美元差点导致中航油破产,他锒铛入狱;而今天,他的身份是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副总。他就是中航油前CEO陈久霖,也就是现在的陈九霖。
  6月初,在出狱一年之后,陈九霖以央企中国葛洲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再次回到了公众视野,且将名字从此前的“陈久霖”改成了“陈九霖”。对于改名,陈九霖曾表示,“九”的意义既有多,又有“九死一生”之意。从“久”到“九”,一字之别,复出的复杂心态已经显露无疑。但陈九霖此次上任遭到了大量质疑,也预示着陈九霖的复出之路注定充满坎坷。

  陈九霖改名低调复出

  在新加坡监狱服刑1035天之后,2009年1月20日,陈九霖刑满出狱。在“中航油”事件前,陈九霖尽管头顶“航油大王”的桂冠,但知名度仅限于行业内;“中航油”事件,让陈九霖知名度飙升(也因此背负上了沉重的包袱),成为公众人物。
  陈出狱后,很多企业和朋友力邀陈九霖加盟出任高层管理人员,这些企业中,既有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也有鼎鼎大名的跨国公司,所涉及的领域有私募股权基金、股权投资和资本运营以及互联网等等。陈九霖最终选择了一家名为约瑟投资公司的企业,成为该公司的合伙人兼总经理,主要从事公司上市服务及股权投资。不过,对于有着远大理想的陈九霖来说,约瑟投资公司只是一个跳板。
  6月初,陈九霖的名字出现在葛洲坝国际公司的主页上,陈九霖以副总经理的身份排行高管团队16个成员之中的第14位,分管人力资源。陈九霖通过这种方式,正式重新回到了国家队。据葛洲坝国际内部人士透露,早在2009年末,陈九霖就已经开始在葛洲坝国际公司工作,但一直没有被公开。
  陈九霖回归国家队的过程十分低调,在葛洲坝国际正式公开陈九霖的高管身份之后,陈九霖更是谢绝了媒体的采访。
  陈九霖出狱后,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石油梦想,多次表示要重回石油界,并曾公开发表《如何扩大我国石油话语权》的署名文章。记者还了解到,陈九霖出狱回国后,曾向老东家中航油表达过回去工作的意愿,但中航油以曾被双开不适合回归为由拒绝了。
  此次陈九霖出任葛洲坝国际人事副总经理,确实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周绍朋指出,葛洲坝国际公司是负责海外业务的,也就意味着,需要的人才是在国际业务发展上具有很好的经验和业务能力,也必须更了解国际业务的格局和规则。这对于此前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担任总裁的陈九霖来说是一个优势。

  成也中航油,败也中航油

  对于陈九霖来说,“中航油”事件可谓“往事并不如烟”。
  陈九霖的成名,源于中航油。1997年,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陈九霖率领一名助手奉命出任中国航油总裁。当时,陈九霖只带了21.9万美元赴新加坡,接手当时持续亏损状态的中航油。在陈九霖及其同事的努力经营下,中航油迅速摆脱困局,并很快垄断了中国国内航空油品市场的采购权。到2003年,中国航油的净资产已超过1亿美元,总资产将近30亿元人民币,并在新加坡成功上市,市值超过11亿美元,是原始投资的5022倍。
  2002年,在新加坡挂牌的中资企业当中,陈九霖以490万新元(约合人民币1600万元)的薪酬高居榜首,当时被新加坡人誉为“打工皇帝”、“燃油大王”。
  然而,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由于美国攻打伊拉克等国际突发事件的发生,国际石油期货价格走势出现变化。在2004年末石油期货价格迅速攀升之时,中航油澳大利亚籍交易员纪瑞德和英国籍交易员卡尔玛作出错误判断,出售大量看涨期权(即所谓卖空),最终导致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直到2008年中航油才还清全部债务。
  陈九霖在这些事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并在事后隐瞒亏损事实,出售股权套现补仓,而最终落马。尽管陈九霖到现在还在坚称,他不是“中航油事件”的肇事者,整个事件过程中都是集体决策。但最终的结局,是陈九霖被新加坡初级法院以欺骗德意志银行罪名判刑四年,同时还因没有及时向新交所披露信息判刑三个月,因局内人交易被判刑四个月,与前两项罪名同期执行。此外,因为“中航油事件”,陈九霖还被国内相关部门“双开”。

  复出遭质疑弃用更是损失

  陈九霖的复出,引发了舆论热议,而矛盾的焦点,就是指向其复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陈九霖的助手曾提供过一份名为《关于陈九霖的相关资料》的资料,其内容有“在问责3年后,国务院国资委经过层层考察认为,即使决定重新起用陈九霖以发挥其余热,于法于情于理都无任何可指责之处。”
  据了解,陈九霖目前在新公司是合同工的身份。因为他在葛洲坝集团的任职走的是企业聘用程序。在央企用工制度中,可以招聘有才能的非党员人士,甚至非中国籍人士担任相关职务。叶檀表示,陈九霖能够走马上任,其实已经表明了国资委的态度。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国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终身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而陈九霖,差点导致中航油破产,很显然属于“特别重大损失”之列。因此,陈九霖的复出,相关部门应该给出一个说法。
  叶檀告诉记者,陈九霖因为中航油事件坐了三年牢狱,已经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了代价。牢狱之灾并不影响陈九霖的再度出山。“陈九霖此前的成功,应该是在燃油业务领域。此次葛洲坝国际委任他出任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不知道是看中了陈九霖什么方面的才能?市场化公司可以参考陈九霖此前的业绩任用他,但央企不顾法律规定再次起用陈九霖,其用人制度必然受到质疑。”
  不过也有专家存在不同看法,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称:“他实际上是从一个占用编制的公务员,变为一个不占编制的聘用人员。”“陈九霖的复出,和目前的法律并不冲突。”
  另有专家认为,陈九霖的才能在1997年到2003年中得到了充分的证实,陈九霖是国有企业中难得一见的人才,如果央企弃用,将是国家的一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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