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如何摆脱“高票价和高亏损”怪圈
    2010-06-23    作者:马红漫    来源:东方早报
    7月1日,时速350公里的沪宁城际铁路将通车,上海至南京将实现1小时到达。按照惯例,沪宁城铁预计本周内会公布票价并开始售票。业内人士预计,沪宁城铁票价肯定高于普通动车组车票,但至于高多少,要看公布的结果了。而在不久前,今年计划投入7000亿元加快高速铁路的建设规划已经得到铁道部确认。但与高铁项目如火如荼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普通百姓对乘坐高铁却持较为冷漠态度。
  高铁运行现实状况已经表明,高票价把多数普通百姓拒于“千里之外”。以武广高铁为例,其一等车票价为780元,二等车票价为490元。相形之下,广州本月刚刚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多数普通民众当然无力面对如此高的铁路票价。由此,高铁被赋予了“高贵”的身份,而与多数民众绝缘。一边是高铁空座率偏高、一边是普通百姓出行难题未得到缓解,高铁项目所导致的社会资源浪费问题显而易见。
  与此同时,铁路部门也因空座率高而难以收到预期中8%~12%的盈利率,甚至亏损连连。以京津高铁为例,其设计年运量约3000万人次,营业额接近18.4亿元。但是从2008年8月到2009年9月底,其旅客运量不足2000万人次,仅为设计能力的70%左右,营业额为11亿元出头,难以抵补每年6亿多元的银行借贷利息、每年大约5亿多元的折旧费以及日常设备维护费、高铁电费等变动成本。业界测算,京津高铁年度亏损金额在7亿元左右。
  之所以会出现“高票价、高亏损”并存的怪异局面,直接原因在于投资项目测算的重大失误,即过高估计了乘客的票价承受能力,由此使得项目运行后,客流远低于预期。但从更深层次观察,问题的核心在于,表面上以市场化形式运行的高铁公司,其成本效益核算却未完全遵循市场化原则。一般而言,高铁公司建设铁路项目完毕后,就把高铁交由铁道部,由后者全权负责铁路运营。而铁道部每月度通过财务司的计费系统,将每条线路的收入核算出来,再按比例分派给各高铁公司。但问题在于,铁道部每月分配给高铁公司的钱,只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高铁公司不但没收入,还需自行支付购车、运营和维护成本。之所以出现指派性收入分配制度,是由于铁道部依然是政企合一的机构,内部计费系统还保持着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
  由此再去倒推铁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体制:建设方只需负责把建设投资资金用尽,投资方只管美化立项报告向财政资金要钱,而最终所谓的经营亏损也自然有财政投入来买单。至于公众怨声载道的高票价问题,以及企业经营的巨额亏损问题,则就让它去好了。
  其实,高铁亏损现象在国际上也较为普遍,亏损并不是掣肘高铁项目上马的主要问题,甚至遵循国际惯例而言,财政资金的确有提供补贴的必要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财政补贴管制如果缺乏市场效率为基础,则意味着纳税人财富被低效浪费,这并不符合财政投入的基本原则。此外,除了财政补贴,国际上亦不乏高铁票价标准弹性执行的案例,比如法国高铁不但提前订票通常能享受较低的折扣,而且针对不同人群还推出优惠政策。反观国内,当下高票价供给与百姓需求间的错位,才是铁路部门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可见,凭借行政部门之力难以让高铁项目高效运作,遏制高铁项目盲目上马、合理规划高铁票价体系,关键还在于引入市场化的资本力量。只有弱化高铁项目的行政垄断色彩,才可能规避各种短视行为,在立项、论证、预算的过程中,发挥出市场监督力量,利用民间资本逐利的本性提高技术研发动力、合理融资渠道和投资方向。遗憾的是,尽管铁道部曾在数年前下发《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但社会资本却对铁路项目涉足甚少。究其根源,现行《铁路法》没有对投资人的义务、权利、收益等作出保证,根本难言体制突破。
  技术优势与市场效益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当年名噪一时的铱星公司就是典型例证。铱星的通讯产品可以在全球任何一个角落通话,但是高昂的话费却无法被市场接受,技术优势带来的最终结果就是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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