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高房价房产税杀伤力到底有多大
2010-06-02   作者:记者 张松/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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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本报也报道,上海版房产新政将率先出台房产税,专家预计起征点为70平方米,税率为0.6%。随着“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说法正式提出,以及上海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曝光。不同的人对房产税给出了不同的解读。

  观点一:开征房产税成定局房价将下跌

  署名陈真诚的博客文章认为,《意见》指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无疑是中央政府官方首次明确将开征改革后的房产税,是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内容。这意味着,开征扩征范围后的新房产税将成定局,余下的只是具体开征时间、如何开征了。
  文章认为,应该说,“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种信号释放出来,其早期的作用几乎与开征房产税一样,将对房价及房地产市场走势预期形成打击,将导致更多原本准备购房者观望甚至弃购,而已经持有存量现房者则可能出现集体抛售的局面。另一方面,目前开发商坚挺不愿意降价的真正原因,主要不是有资金链等因素相关,而是与调控不会彻底、房价继续上涨的预期相关。如今政府明确开征改革后的房产税,一旦开发商确认政府会下决心调控房地产,建立起房价肯定下降的预期,则不管资金是否充裕,多数开发商就都会不再继续选择坚挺或观望,而会选择加快推盘、促销乃至直接降价等促进销售的措施以促进销售,减少或放弃捂盘、持房、积压。

  观点二:具体政策较为温和杀伤力不大

  有网民指出,据说,上海房产税的核心是新老划断,即新购房征收,存量房不征收;其次,征收的标准是超过人均70平方米的;再次,税率为0.6%,远低此前传说的1%,计税标准是按照购买价,不是依据评估价。即使上海开征房产税,从上面的内容来看,其目的还在于遏制炒房,对改善性住房并不限制,杀伤力也不是很大。新老划断,原来持有多套房子的人,只要还有还贷能力不用急着抛房子了,那样,二手房价格不会大幅下跌。
  署名叶檀的评论文章也指出,目前披露的房产税版本是折中的产物,主要目的在于抑制投资,而对既有的房产较为宽松。如对超出200平方米部分才征收;建议征收税率为0.6%。可见,房地产面积划定基本在家庭住房的上限,而征收税率位于国际平均水准的下限。较低的税率不会逼迫手中持有物业的人在短期内大幅抛盘,但对于投资者进入市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观点三:房产税不能替代物业税

  署名章惠芳的博客文章认为,应区分好物业税和房产税的界限。
  物业税和房产税都是以物业价值或物业租金为税基按一定比例每年征税的一种物业持有税,只是前者是针对所有物业,后者是针对经营性物业。物业税属于地方税,在各国和地区已经存在多年,且差异较大。按税率分为两种:一类是土地与物业分开收税,如日本/韩国,一类是统一征收如美国/英国;按税基也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物业价值征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一是按租金征收,如香港/法国/新加坡;总体来看,物业税税负占到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对普通自住房一般采用优惠税率,对高房价和多套住房税率增加明显,具有惩戒功能。因此,一旦开征房产税,未来如何与物业税对接?如果不处理好其间关系,重复征收存在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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