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汽油门”考验公众维权路径
    2010-04-22    作者:毕舸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有报道称,中石化“汽油门事件”截至目前已经影响到上万辆汽车。中石化分站也发生多起车主围堵加油站和大楼事件。据悉,中石化所出售的红色汽油锰含量超过9.8%,是正常含量的98倍。严重超标的锰造成发动机内活塞连杆、活塞环等部件的严重腐蚀。上万汽车受损,此次事件总体损失超千万。
  目前,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已经介入调查,最终如何处理仍不得而知。但是,估计有车一族看到此新闻的心情都如同掉入了冰窟——开车就需要加油,加油就必须到加油站,随着这些年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巨头的鲸吞,以民营加油站急剧萎缩为代价的垄断版图正在形成,开车加油基本就意味着在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定点消费,而“锰超标98倍汽油”事件的曝光,受害者绝不仅仅是河南安阳的上万车主,每个有车者都可能会成为不幸的下一个。
  中石化所出售的红色汽油锰含量超过9.8%,是正常含量的98倍,这首先是一个超越“疏忽”范畴的异常性事件,也即惯用的“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小心多掺加了一点锰”说法只能是可笑的代名词。根据数众多的受害车主以及业内人士的说法,我们很难解释锰超标98倍的汽油是如何诞生的,又是如何通过中石化内部的层层质量检验的?
  为什么要掺锰?报道中并未提及这一点,这反而会加深公众疑虑:是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暴利吗?哪怕最天真的以为,锰超标98倍汽油真来自技术层面的瑕疵,也只能证明中石化在内部质量监管上的松懈与怠慢,已经到了何种不堪的程度。
  虽然已经有部分车主获得了理赔,但中石化坚持未待专家及权威机构拿出意见不承认错误的情况下如此做法,让我想起了一个词汇叫“心虚”。同样,面对上万受损车主,中石化采取有的赔偿、有的不赔偿的选择性做法,更会让人感受到尽可能推脱责任依然是所谓 “危机公关”的价值取向。中石化难道不知道,这只会激发起受损车主、公众及舆论的更大不满与质疑么?
  或许可以解释为,“锰超标98倍汽油”事件虽然给上万车主造成了严重伤害,但民意与舆论并未让中石化感受到真正的压力,这自然是中石化作为垄断老大而多年难改的积习,但也有目前的处理程序停留于中石化自查自纠有直接关联。
  上万受损车主数量看似众多,但他们与中石化的博弈交集始终处于“一对一”状态,也即每个受损车主都会自发与中石化出事加油站及当地企业交涉,但在中石化面前都是分散的个体,这种各自维权的原子化状态,让中石化始终能占据强势地位与话语主导权。因此,拖延-要求车主举证-车主万幸有齐全证据则象征性理赔,或许成为中石化的处理链条,第一时间反应并处理、举证倒置与赔偿到位等责任被搁置。就算是最乐观的事件走向,也无非是“锰超标98倍汽油”被确证,中石化给上万车主一点点赔偿了事。
  如果上万受损车主不能凝聚成集体维权力量,消费者协会作为权益代表组织还在继续沉默,车主除消协仲裁外还可以寻求法律上的集体诉讼,其维权渠道更便捷、成本更低廉,赔偿要求除了看得见的直接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失及惩罚性赔偿,上万受损车主以及更多的潜在受害车主,恐怕也只能生发出等待中石化自查自纠并给予底线赔偿的消极诉求。
  一个理想的状态是,任何使用中石化生产销售的93#乙醇汽油的车主,都有权要求当地中石化加油站对其油质进行检验,一旦发生问题则全面理赔。如果中石化没有这样的服务自觉性,则车主们可以通过消协、司法诉讼等途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向其高额索赔,而法律支持车主们的合法诉求。
  但是,这一消费者期盼的结果会发生么?恐怕不会。“锰超标98倍汽油事件”正在考验着公众的维权路径。遗憾的是,不要说是中石化这样财雄势大的垄断巨头,即使是在一般性消费纠纷中,公众往往都要面临成本付出高昂、渠道不畅、赔偿有限的维权尴尬,这也是我们所有人正身处的困境。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