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的美丽身影处处闪耀
    2010-03-08    作者:周正    来源:光明日报

    今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一百周年,也是中国妇女运动一百周年。一百年来,亿万勤劳善良的中国妇女,积极参与社会进步事业,努力争取自身平等权利,在创造美丽、和谐的社会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百年前,民主革命打破千年封建制度,妇女得以摆脱封建礼教束缚,开始追求自身的解放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地位得到了根本改善,四十多部法律法规的制定,构成了比较完备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体系。特别是各级各类妇女组织,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帮助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百年来,在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以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处处闪耀着中国妇女的美丽身影。如今,我国妇女在全国在业人口中的比例已达到45.4%,全国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普通高校本专科院校女生比例达到49.86%……有效的权利保障制度和受教育机会的增多,让越来越多女性走出家门,更加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在各行各业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回首百年,中国妇女地位已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亿万妇女找到本应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在短短的一个世纪内,我国打破了千年封建传统,社会的发展进步促进了人们思想的解放和进步。如今,男女平等的理念也日益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但我们也应看到,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歧视妇女的不良现象,在维护和实现男女平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妇女回家去”观念沉渣泛起、家庭暴力和离婚率上升……此外,不容轻视的是,如今在一些边远落后地区,妇女的一些基本权益仍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中国妇女问题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然而有些问题依然亟待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解决。
    女性只有自强自立,团结起来共同面对和解决有碍男女平等实现的问题,才能进一步推动实现男女平等。因此,妇女要赢得自身权利,就必须积极参与社会,通过自身努力来改变争取自身的各项合法权益。责任是获取平等权利的基础。女性参与社会,不仅要维护自身的权益,还应该积极为社会发展创造价值。性别的平等不是性别的相等,而是建立在性别自然差别基础上的权利与责任的平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广大妇女在努力争取权利的同时,更应以平等的姿态参与到社会发展进程中,为实现整个社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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