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天然气定价,透明是关键
    2010-02-0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天然气供给成为2009年底以来能源短缺的一个新问题。据说,石油公司的各大储气库目前已被严重超前且超量使用,有人担心现在的透支将影响明年春天用气高峰时天然气的调峰能力,如果今冬再次出现大规模的寒潮,新一轮的“气荒”有可能会重新上演。
  对于中国来说,天然气消费量面临长期持续大幅度增长。相较于石油和煤炭,可以说天然气刚开始发展,按照发展的经验,未来几十年是天然气的上升期。在国外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和煤炭的比重大致相当,各占四分之一左右,但中国天然气消费量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多一点。无论是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是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天然气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对于天然气行业的发展,理顺价格机制是关键的一环。
  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发展历史与石油、煤炭基本相同,但由于天然气占能源结构比例小,以往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进程相对慢得多。天然气出厂价的价格管理模式从最初的政府单一定价管理演变成最后的国家指导价,其间,大致经历了3种价格管理模式: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是单一的完全计划气价。这段时期,不仅天然气价格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且天然气产量也是依照国家下达的计划。同时,实行优惠低价政策以鼓励天然气的使用,天然气价格结构相当简单,最初只有天然气井口价格,1964年后才增加了管输费。
  80年代中期以后摆脱了单一气价的管理模式。这中间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开始实行天然气价格“双轨制”,将天然气价格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即实行商品量常数包干,包干基数以内仍执行国家计划价,超过包干基数的外供天然气则实行高价,但价格仍由国家制定。其次,国家定价与国家指导价并存,计划内气量仍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则主要针对1993年开始实行的企业自销天然气价格,就是国家规定一个中准价,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10%。同时,为简化管理,将天然气净化费并入天然气井口价,改称天然气出厂价。
  从2005年12月开始实行国家指导价。将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一档气的出厂价可以在国家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二档气出厂价的下浮幅度不限,上浮幅度与一档气同为10%。同时,规定可以根据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在3至5年过渡期内一档气的价格暂不可随意替代能源价格变化调整),不过相邻年度的调整幅度最大不超过8%。其中,调整系数可参照原油、液化石油气和煤炭的5年移动平均变化情况,分别按40%、20%和40%加权平均确定。另外,逐步提高价格,在3至5年内将一档气的出厂基准价水平逐步调整到与二档气相同,实现价格并轨。此外,天然气的管输价格一直都是采取的国家定价模式,只是对新建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采取“新线新价、一线一价”的管输价格。而对于下游用户价格,依照天然气自然垄断的性质,根据《价格法》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管理模式。
  目前天然气的出厂价格和管输价格的制定依据都比较国情化,既是历史的问题,也是阶段性经济发展问题。天然气出厂价是天然气价格链中的核心部分,原则上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定价依据,但考虑到中国现阶段特殊的产业结构,再加上缺乏合理的定价机制和价格调整,天然气的定价和调整方案基本都是企业与政府经过多次协商达成的,政府主导。而政府在此过程中,除了考虑经济发展,同时要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管道运输价格与出厂价格一样,也是以成本加利润为原则,对新建的长输管线采用“新线新价”制度,对管输价格主要是按照补偿成本,并适当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制定,同时根据地区、距离和管径的不同有所差别。对部分管线实行了两部制费率改革试点。
  从1956年国家制定天然气井口价以来,天然气价格几经调整,价格结构从最初的单一井口价演变到现在由出厂价、管输价和终端用户结构价共同构成。但是,现行的天然气价格结构与其他国家很不相同。在美国、加拿大和西欧等发达国家,天然气井口价或进口价是唯一的,不按用户分类;管输价则依照用气负荷和用户用气需求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费率。而对于中国来说,情况似乎相反,2005年开始实行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中,天然气出厂价仍实行用户结构价,而规定的管输价却实行一线一价,并未与用户需求挂钩,这对那些年用气量大而对管道负荷系数要求不高的用户显然不公平。
  总结起来,从2005年末政府出台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以来,中国天然气价格体系虽然方向上趋于规范合理,但是天然气与替代能源的比价不合理。一般来说,国际上天然气井口或进口价与原油价格的比值通常维持在0.6比1,而中国的天然气出厂价与原油价格的比值换算后介于0.24至0.4比1之间,偏低一些。因此,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一个关键是与其他替代能源品种价格挂钩,形成相对固定的比价关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管输和城市配送价格也不合理。管输定价缺乏公开透明的原则和程序,结构单一而不能体现出管输业的服务差别,既有违公平,也不利于资源配置。天然气的城市配送费在终端售价中的比例过大,而且还存在不合理的开户费,缺乏严格的约束监管机制。因此,有必要形成一个透明有效的价格机制。天然气生产和输送整体价格应当改“一线一价”为“一地一价”(可以是省,也可以是地区),而终端价格必须与用户需求挂钩,适当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合理设计补贴(如对居民和农业补贴)。中国的天然气价格一直远离国际市场,孤立的价格机制能运行是因为中国天然气自给自足的模式。资源所限,中国必须从世界不同地区进口更多的天然气,天然气进口量的增加成为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动力之一。高价的进口天然气必然对国内气价产生上涨压力,因此,现阶段定价机制中合理考虑新增天然气的比重,适当控制新增气的权重,可以使国内终端的天然气价格有一个相对缓慢的上涨。
  总体来说,目前中国天然气终端价格比较混乱,无论是与国外天然气价格机制相比,还是从本国节能及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都需要进行改革。最近的气荒说明了中国现行的天然气价格体系已经到了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改革的方面比较多,需要配套进行。
  无论改革如何,天然气价格会上涨,透明的定价机制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定价机制中应当为消费者参与定价留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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