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不妨一步升值10%
    2009-11-13    作者:叶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人民币汇率是否应该升值在国内有激烈争议

  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009年第三季度)》中提出,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结合国际资本流动和主要货币走势变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敏感的市场人士据此猜测人民币汇率未来可能更具弹性。但就在前一周的周末,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呼吁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为出口企业“创造稳定预期”,与央行言论形成鲜明对比。
  应该看到,商务部从稳定中国出口角度出发,央行从中国货币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如果在贸易环境方面无法形成明确的预期,商务部稳定出口的初衷仍然无法达成。事实上,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中国的油管等产品将步入家电业后尘,由于“双反”使国际市场份额急剧缩小。

  人民币汇率已经遭遇四面合围

  包括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官员在内的决策人士都呼吁人民币升值,甚至巴西、俄罗斯等国财长也已对人民币表露不满。我们可以坚持人民币不升值,付出的代价是针对中国的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增加,直至中国付出的代价与升值相同。
  从美国的轮胎特保案之后,10月美国接连对我国的无缝钢管、紧固件、铜版纸、磷酸盐等产品发起反倾销合并反补贴的“双反”调查,诉讼频率之高前所未有。从欧盟的特种涤纶丝到加拿大的鞋,就连我们一直以为可靠的南美市场,也出现了阿根廷和巴西针对我国纺织品的反倾销调查。WTO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球40%的反倾销案件、70%的反补贴案件都是针对中国的出口产品。今年一季度,全球新增反倾销、反补贴和特保调查案件同比上升了18.8%,其中超过2/3涉及中国的产品。而且,反倾销反补贴案件有从低价格、低技术含量扩大到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倾向。
  中国之所以成为“双反”的高发区,除了中国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存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软肋。
  中国加入WTO时,在中美关于中国入世双边协议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曾附加了中国加入WTO后15年内,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使用上适用“非市场经济条款”。如果接受调查的中国生产者不能明确表明在其所处的行业中,其产品的制造、生产和销售过程已经相当具备了市场经济的条件,则反倾销就不应该以中国价格或中国成本作为严格的比较依据。这一允许世贸组织成员国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条款有效期到2016年,当然,成员国还是可以在此期限之前的任何时候,将整个中国或是单独的某一行业视为市场经济。
  根据西方国家的定义,当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被认定为 “非市场经济”国家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来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国的原始数据。也就是说,核定中国产品的成本,可能依据巴西、马来西亚甚至美国的成本进行核算,如此一来,中国产品断无胜算。而在2016年之前,这一格局不可破解,因为裁定中国为 “非市场经济国家”,将使美欧等主要贸易对手国在谈判桌上拥有更强的牌,中国不可能享受到美国对立陶宛、爱沙尼亚的待遇。即使中国出口的产品全由市场定价,对方都不会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更不必说目前在某些重要产品上,并非全部由市场说了算。迄今为止,只有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相继宣布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给予市场环境与货币的明确预期至关重要,但现在两者都未达成。2008年中期以来,人民币重新盯住美元,在6.83的狭小区间内波动。由于近期美元汇率最近创下15个月新低,人民币汇率的实际有效汇率跟随下挫10%左右,这就导致了热钱骤增。
  我们有稳定货币的办法,如当初的联邦德国一样,不妨宣布一次性升值10%以保持实际汇率持平,而后维持汇率的长期稳定,这是杜绝人民币波动、阻止热钱的惟一办法。在此过程中,以汇率为谈判工具,坚决反对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成本相同,中国企业的预期则更为明确。
  中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历经考验,汇率上升不会让中国的出口企业丧失与东南亚、印度、欧洲等地区的成本优势,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两害相权取其轻,任何时候都是决策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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