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世袭制”更应消失
    2009-07-07    朱四倍    来源:东北新闻网

  深圳市召开全市就业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说“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广州日报》7月6日)

  在有关网站进行的“你认为‘农民工’将有可能在深圳消失吗?”的调查中,认为不会消失的超过了“会消失”的六倍之多,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公众在农民工问题似乎有一种比官员更为悲观的态度或者说更为切肤的体验,让他们的态度更为谨慎。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深圳“农民工”概念将会消失的判断呢?这种消失仅仅是概念的消失、改变还是权利的弥补、不平等的消除?这些无疑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笔者以为,深圳“农民工”概念将会消失的要义在于把农民工作为国家公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公民权。如果仅仅是从概念角度进行修饰,将毫无意义,即是不称呼农民工,也无法改变他们权益被侵蚀的残酷事实,否则,农民工概念的消失,也是口惠而实不至的空头支票。
  农民工看似概念问题,实则是因为享受不到国民待遇的结果。必须看到,无论是第一代,还是第二代,农民工都处于社会边缘地带。海口市龙华区政法委书记杨来清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各地政府对于新生代外来工采取的依然是歧视态度,甚至当作一种麻烦和人渣去对待。他曾经在会上听一位领导说,要把所有收垃圾的全部赶出龙华区。这是最为明显的例证。
  首先,农民工“第二代”仍然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他们虽进入了城市,但又不被城市社会所认同,使得他们在城市里处于非城非乡、进退失据的尴尬状态,农民工“第二代”处于一种“双重边缘人”的状态。
  其次,隐藏在边缘心理中的世袭因子,还容易导致相对剥夺感的强化和放大。第二代农民工从表面上看,接受了城市的生活,但城市没有提供给他们正式的接收渠道和组织,城市公共政策也未将他们纳入其中,由此产生了该群体对城市的对立情绪。
  最后,在农民工第二代问题上,依旧存在着建立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基础上的群体性不平等,城市对农民工经济制度上的接纳和社会制度上的不接纳这一矛盾依然存在。
  农民工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种职业,实际上它更是一种制度性身份。对农民工的歧视是歧视性的身份制度在城市空间中的延伸、再生。城市中不仅已经形成“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的二重社会,而且,“身份制”的世袭效应已经出现:乡城迁移者的孩子们普遍被贴上了农民的身份标签,他们在城市中被称为农民工子女、民工子弟,这些概念甚至已经进入相关的城市公共政策。这是公众悲观的理由所在。
  在农民工的社会类别概念被不断强化、延伸的程中,一方面,农民工的权益状况可能获得更多的关注,另一方面,他们的特殊身份也一再地被社会和他们自己确认,有关他们的制度设置也得以维持。从这个意义上,只有把问题视作城乡迁移者如何获得公民权的问题,而不是视作农民工的权利问题时,农民工的问题才可能获得真正解决。对第二代农民工来说同样如此。也只有站在这个角度,才能达到真正的农民工概念消失的彼岸,而要做到这点,警惕歧视性身份制度在城市的蔓延和消除农民工的“身份世袭制”现象就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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