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赌球第一案”主犯被判刑
    2009-02-16    新华社发    来源:经济参考报

  2月15日,被告人在法庭上。当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涉案金额高达60余亿元的“上海网络赌球第一案”的20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主犯钱葆春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判处被告人温翔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1万元;判处被告人邹军、刘必清、林兴等18人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2万-10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朱春燕等5人因犯罪情节轻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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