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过剩是体制性缺陷的表现
    2009-02-06    邱林    来源:

    据悉,2008年,我国电力总装机达7.92亿千瓦,目前在建的电力产能1.85亿千瓦。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2月3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上表示,“我现在非常忧虑,去年火电机组的发电小时下降了400个小时,而各地上电厂的积极性依然高涨。我们必须清醒地评判一下当前的电力发展形势,现在的装机容量到底是少了、严重不足,还是基本满足,还是已经有了过剩。”(2月5日《经济参考报》)

    其实,周期性地出现电力短缺和过剩的情况在我国并不是第一次。2007年,全国普遍发生电荒,18个省份被拉闸限电。而近一两年缺电的情况逐年缩小,由电荒转向供需平衡甚至过剩。连续几年的大规模电站、电厂建设使国内电力供应大幅增加。一些专家预计,从2008年开始,我国电力市场将出现持续5年左右的严重过剩。
    专家们对电力过剩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然而,造成电力过剩的根源在那里?为什么会出现过剩?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有分析认为,电力过剩以及投资过剩,究其根源是体制性电力过剩。换句话说,这是一种体制性缺陷。这反映出我国电力发展运行体制的不健全,它不是一种基于市场稳定的发展体制,总是出现一些问题使得周期性电荒或过剩不能彻底解决。
    近年来,国内电力供需之所以产生如此多争论甚至误导,关键在于体制没有理顺。如果不能正确看待电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国内电力将不可避免地在“缺电、上项目、过剩、减少投资、又缺电”的恶性循环中徘徊。政府制定的计划往往是基于对未来5年、10年或15年电力需求的“预测”,再根据这种“预测”来制定未来电力发展的规划,这种规划是“有偏差的判断”。
    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这几年电力工业也是高速发展,电力装机容量几乎每年以1亿千瓦的速度增长。然而,在电力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违规上马发电厂或新增发电设备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报道,国家审计署2008年在审查5大国有发电公司时发现,这5家公司在计划外违规建设了近100个大机组电厂,这些违规项目投产后,将会进一步加剧发电企业的疲软。
    可以说,这是有关决策部门决策失误造成的。决策部门至少存在认识上的失误、规划上的失误、对经济分析的错误以及决策依据的失误。而失误一旦成为事实,就将让老百姓和生产者为决策失误埋单。作为需先行的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对宏观经济形势缺乏深入的研究能力和前瞻性的预测判断能力,电力发展缺乏科学的规划能力,导致的结果是九五过剩、十五缺电、十一五又可能出现过剩,因无正确规划而带来的过量投资建设损失将更可怕。
    在“十一五”规划中,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举世关注,而2009年单位能耗下降的硬指标是4%。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调整GDP结构,全面降低能耗,提升能源利用率。对电力产业来说,其消费结构和供应结构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目前,在全国7.92亿千瓦电力产能中,能耗高的小机组将近1亿千瓦,国家能源局今年将推进“上大压小”政策,将能耗高的机组控制下来。    
    这是一个好的举措,但很难起到治标的作用。有关部门应该更多地从市场化改革的角度来看待和解决电力过剩问题,因为一个健全的、竞争性的市场不会永远出现供不应求的问题,市场需求是由工业化阶段、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等一系列内在因素决定的,当缺口比较大时,投资增长就比较快,但达到总量大致平衡后,价格信号会引导供求矛盾逐渐“减缓”,将来可能会步入一个平缓时期。
    当然,要解决电力过剩,根本还是要解决体制性缺陷问题。即使在目前存在电力需求疲软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也可以在一些地区搞试点。此外,一些相关的法律性的规章制度也要建立起来,比如说电价要逐渐合理,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下来,也可以进行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等。解决电力过剩问题还是需要政府完成职能上的转变,如果职能不转变就可能走不出体制性缺陷的怪圈,结果很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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