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没有接盘大小非的义务
    2009-01-22    孙瑞田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有专家建议用社保基金刺激目前低迷的A股市场,部分解决“大小非”问题。但笔者认为,全国社保基金与A股“大小非”没有关系,社保基金没有义务去解决A股的“大小非”问题。

  首先,A股“大小非”是制度问题。众所周知,2005年12月股权分置改革拉开序幕,从此中国A股市场产生了世界资本市场上独一无二的“大小非”。“大小非”问题的实质是同股同权不同价。例如紫金矿业(601899,股吧)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股权时的股价为0.1元,而目前流通股股价为4.93元,尽管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暴跌,也还存在可观的利润。退一步看,即使社保基金接手了部分大小非,它仍然有通过市场套现的冲动。
  其次,社保基金对于A股大小非市值而言只是杯水车薪。仅2009年即将解禁的“大小非”就有6875.52亿股,占A股总股本的近四成,市值达48400万亿元。而社保基金2007年年末全国累计结余额为10254亿元,与解决2009年“大小非”所需资金相去甚远。
  再次,社保基金的性质决定其不可投资在风险极大的股票市场。全国社保基金是我国现有保障体系下,由社会各界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时通过存储一定劳动成果而形成的基金,其主要用途是劳动者退休时支付他们的养老钱。社保基金从形成看,它不属于国有资产,而属于全体参加该基金的成员。政府有稳定市场的职能,但不能随意支配社保基金作为稳定市场的工具。
  最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并非只有在股票市场上才能实现。虽然社保基金也和其他资金一样具有趋利性,但更重要的是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因为它是老百姓的养老活命钱,是救命用的,是国民最低生活和养老的保障基金。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不稳定因素极多,存在极大的市场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拿全体人民的保命钱去承担这样的市场风险,这与社保基金的原则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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