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应该取消
    2008-12-22    作者:魏文彪    来源:证券时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决定相应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航班燃油附加费是基于油价高企实施的一项收费,目的在于降低航空公司经营压力。现在根据国际油价一路下跌情势,国家发改委决定自12月19日起下调成品油价格,其中航油出厂价由每吨7450元调整为5050元,每吨降低2400元。所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理当进行较大幅度的下调。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对国内航空市场来说也是利好消息。当前航空市场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较大冲击,航空旅客数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航空公司经济效益下降,不少航空公司采取降薪与裁员方式应对危机。在这种情形下,适时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有利于航空市场吸引到更多的客源,恢复市场信心有益。航空是相对其他运输方式服务质量更高的运输形式,具有其他客运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当前我国扩大内需政策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致力于在扩大消费的同时促进民生改善,而降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有利于在促进航空市场消费的同时改善民众出行福利,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兼顾扩大内需与民生改善的促进经济增长思维。
  同时,收取燃油附加费尽管是出于减轻航空公司经营压力的初衷,但是毕竟是一种向旅客转嫁航空公司经营压力的做法,收取燃油附加费于旅客来说意味着不公。况且航空公司可以通过节能降耗等途径降低经营成本,油价上涨压力可以通过内部挖潜予以消化,而不应将成本上升压力一鼓脑地转嫁给旅客。而以此次国际油价大幅下挫来看,当前继续通过收取燃油附加费降低航空公司用油成本的理由已经不再充分。正因如此,尽管此次较大幅度地降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值得欢迎,但是燃油附加费显然还是应以最终取消为目标,唯其如此,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促进航空市场提升效率,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旅客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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