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刚结束,广东就于近日成为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试点。根据广东《关于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行方案》,政府将对常见病处方药实施最高限价,并在深圳、湛江、韶关三市试点降低公立医院的药价加成,在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探索单病种收费。(12月3日《广州日报》)。
与2008年新医改方案的大而化之、模棱两可相比,本次广东医药价格改革的措施可谓步步为营、层层推进。 追寻医改的大致历程可以发现,医改自1985年启动后,医疗服务一直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其间,江苏宿迁拍卖公立医院的做法更成为医改市场化最彻底的案例。然而,2003年的SARS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漏洞,新一轮医改最终于2006年启动,直到前不久才“难产”了一份争议广泛的医改报告。但是从新医改方案可以看出,一个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呼之欲出。医改至今,似呈U形回转之象。 而本次广东医改试点,也大致与新一轮医改方案呼应。医改最受关注之处就是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新一轮医改方案提出的任务之一就是明显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本次广东医改试点,重点就在于降低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编按:内容包括,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技术含量的价格,降低偏高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化验等项目的费用等),如对常见病处方药实施最高限价,降低公立医院的药价加成。此举是谓“减负”。 欲要“减负”,先要“增资”。医改之难,归根结底在于一个“钱”字。药品和医疗服务降价之后,如何进行利益平衡,乃是关键所在。正如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所言,“要打破以药养医的局面,最关键的是政府愿意出多少钱”。 以广东这次逐步降低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药品加价率为例,此前,公立医院开支基本上仰仗药品加价,一般为15%。2008年新医改方案中以处方加价的“药事服务费”来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基本上是药品加价15%的变通,负担还是要转嫁到老百姓身上。显然,要跳出这种“转嫁”模式,加大政府投入才是治本之策。本次广东医改试点,韶关市有关方面就表示有可能由财政给予医院一定的补贴。 其实,在广东成为全国医改试点之前,珠海就已在2007年启动了以“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免费治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为了实现“小病免费”,珠海市推行了“以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政府全额供给”的运作模式,政府出钱把卫生服务中心养起来,以财政购买医疗服务。珠海的做法,可谓加大政府投入来推进医改的典型案例。 但如果跳出广东来看全国,则局面不免让人忧心忡忡。目前世界发达国家的医疗开支基本上占GDP的10%以上,与中国同属新兴国家的巴西和印度分别为7.9%、6.1%,而中国只占2.7%。再看国内医疗费用的支出比例,以2006年为例,全国医疗总费用接近1万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投入18.1%,个人卫生投入则高达49.3%。如此双重比较,就可看出我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不足的部分只能由社会和个人承担,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又焉能不重? 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开始在广东试点,颇具破冰意义。而广东随即又以深圳、湛江、韶关三地为试点,韶关乳原县代表贫困地区,深圳代表发达地区,湛江居中,样本选择高低兼顾。这也意味着试点所取得的经验不仅对于广东,也对于全国的医疗改革有着借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