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上不保下 社保须改革
    2008-11-25    作者:冯海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第四届中国公共服务评价国际研讨会日前在广州举行,会议发表了《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报告中指出,“中国社会保障存在"保上不保下"现象。66.5%的下岗失业人员表示没有享受任何社会保障,其基本生活保障难以满足。”(11月23日《信息时报》)

  根据调查,社会保障在不同职业群体间呈现出“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分化趋势,也就是说“保上不保下”。无疑,在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今天,社会保障的严重分化,使得本来就倾斜的社会天平更加倾斜。
  尽管有关方面不断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网络,但66.5%的下岗失业人员没有享受到任何社会保障,听起来还是让人汗颜。最急需社会保障的人群享受不到社会保障,这充分暴露了我们的社会保障网络有很大的窟窿。如果社会保障不完善,社会发展存在短板,怎能扩大内需或是实施更宏大的经济计划呢?因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公众敢于消费的前提。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很多别称:“安全网”、“平衡器”、“助推器”、“稳定器”等,每一个别称背后都有很深的寓意。其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体现的是社会公平。显然,社会保障“保上不保下”现象,就是与社会公平背道而驰。
  何以出现社会保障“保上不保下”的现象?在笔者看来,主要原因在于最初的制度设计没有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没有体现出制度的本意。最应该照顾社会弱者的制度,却变成了社会强者的福利,显然不是合理的制度。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都有调整的必要。
  其次在于有关部门没有担当好自己的责任。市场经济生产社会化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只能依靠有关部门的手来调节,然而现在,该保障的人群没有保障,就说明有关部门没有调节好,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因此,主管部门需要反思。
  据调查,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白领、自由职业者对社保评价最高。也就是说,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员基本都能享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而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的多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这种保障制度肯定是有问题的,当然,社会保障“不保下”也与部分企业责任缺失和个人保障意识欠缺有关。
  显而易见,由于金融海啸的肆虐,企业裁员很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突出现象,更多的人很可能面临下岗失业。下岗失业之后,如果再缺乏社会保障的话,失业群体将面临多重压力,很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可以说,越是困难的时期,越是对社会保障制度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考验。甚至说,完善社会保障比提高职工工资更紧迫。
  笔者认为,对于失业人群增多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有关部门既要想办法减少下岗失业人口或促进再就业,更要及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投资力度,以防止失业群体再次经受失落和痛苦。显然,收入差距的扩大与社会保障的分化所造成的社会分配不公,已成为当前重要的社会矛盾,更是我们实现目标和远大理想的重要障碍,必须要下决心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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