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已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公布实施。这是我国政府编制的第一个中长期粮食安全规划。
粮食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扶持下,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粮食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市场平稳运行,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从中长期看,我国面临人口增加、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等多重压力,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而粮食稳步增产的难度增大,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做到未雨绸缪。《纲要》首次将粮食安全作为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系统规划,在总结近10年来我国粮食安全取得的成就、深入分析中长期粮食安全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十多年保障粮食安全的指导思想,确定了目标和任务,明确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工作的重要依据。
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这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方针,也是贯穿《纲要》的一条主线。我国是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粮食产量和消费量占世界的20%左右。解决中国粮食问题,不能依赖国际市场。近几年,全球粮食供求偏紧、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一些国家食品短缺,引发了新一轮粮食危机。我国粮食连续五年丰收,保持了较高的自给率,在世界粮食危机的背景下保证了国内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国内外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必须始终将保障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要牢牢掌握保障粮食安全的主动权,最根本的是要做好“三农”工作。首先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长期稳定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30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基本经营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够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次,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资源。第三,要努力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第四,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进步。这是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两个重要手段。同时,要坚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粮食宏观调控。
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各地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粮食流通、储备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因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把贯彻实施《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中央政策落到实处。全社会也要提高粮食安全意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科学饮食、健康消费,在全社会形成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