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应及早推进
    2008-10-20    作者:童大焕    来源:珠江晚报

  日前,中国社科院发布《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指出,在过去的17年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方位扩大。
  如果算上中国城乡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差别,以及城乡居民判若霄壤的财产性收入(房产、股票等),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还要大得多。而且,很多人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2007年中国7.28亿农民的人均4140元收入中,有90%来自进城打工的2.26亿农民工工资(月均1000元),农民真正来自农村、农业的收入不足415元,如果刨除种子、化肥、农药等等生产成本,农业的净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不仅事关中国的农民收入问题,也事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若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则土地无法自然集中,粮食生产的规模效应无法实现,农民将除了种植少量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外,宁可抛荒也不愿种粮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
  因此,在中国,切实在全国统一制度的层面上解决农民的自由迁徙自由择业问题,是比允许宅基地自由流通的土改和农村社会保障更能解决农民收入和平等发展权利问题的"牛鼻子"。其核心,就是在制度上全面保障农民的最大自由,包括土地、宅基地和农房的物权或财产权自由;也包括自由迁徙与择业并获得同工同酬待遇以及后代自由就学与就业的发展自由。但如今城乡分割以及各城市以邻为壑画地为牢的二元乃至多元户籍制度,却从农民进城的第一天就剥夺了他们的同工同酬权利以及后代平等受教育的发展权利,使中国农民工工资不到同等城市工人的三分之一,而且拖欠甚至赖账成为家常便饭。户籍壁垒同时导致5200万留守儿童和数千万流动儿童成为或从小被迫与父母分离、或与父母不分离却被迫与国家教育保障与高考权利分离的"没爹没娘没保障"的被抛弃与被放纵的一代。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到2020年农民收入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也就是年增长6%左右。但到那时,城市居民收入恐怕不止翻一番,那时,城乡差别将更加悬殊。这种"垂直落差"的城乡差距,必然导致农村居民不顾一切地向城市集中;落差越大,集中速度也越快越猛,势不可挡,形成迅猛降落的"雪崩效应"。到那时,不仅城市的应对策略更为复杂,进城农民在巨大落差前的心态和各种适应能力也更为艰难与复杂。
  因此,我们应该彻底摒弃以往大城市、特大城市实行特殊的从紧户籍政策的老皇历,旨在促进中国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和其他社会改革,首先应该从大城市破题。而且,应该趁现在城乡差距还没有到乡村居民完全无法忍受的地步,户籍改革及时、及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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