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盛粮油案”看宏观调控的作用
    2008-08-12    孙立坚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灰色金融”市场的存在与发展,一直被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早在本世纪初,研究各国金融体系对本国经济发展贡献的世界最知名的专家之一,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学院教授艾伦就对中国的“非正规金融体系”(不是受国家认可和保护的银行体系或资本市场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效率”,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
  他们通过我们公开发布的宏观数据和自己调研的市场数据,经过较严密的学术论证,发现虽然中国民营经济容易被中国正规的金融体系所“遗忘”,但是仰仗着非正规金融体系“低交易成本”和“高效率”的资源配置能力(这一判断来自“资金和项目收益高度相关”的研究结果),一部分被正规金融体系“边缘化”的中国民营企业得以迅速成长。虽然,他们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成功地解释了“正规的中国金融体系脆弱性为何能支撑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现象,引起了当时海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但尽管如此,还是由于他没有揭示中国灰色金融体系的实际运作机制,所以事实上,有很多地方的评价,确实低估了中国灰色金融体系的“高风险”特征。这一点,我们在近期发生的有代表性的天津“中盛粮油案”和相关的“信用诈骗”案件中,可以充分感受到今天中国“灰色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对当前宏观经济稳定产生的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不可否认,抑制流动性过剩和防范全面通胀压力所推行的宏观紧缩货币政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把好了从正规的金融体系放出流动性的“关口”,有效缓解了部分投资过热和价格泡沫等宏观经济问题。但是,由于中国经济还处在不断转型和迅速发展的过程中,而且,世界经济对中国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大,因此高收益项目的投资机会并不会因为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而消失,再加上人们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乐观判断,市场的资金需求依然十分旺盛。这里当然也不能排除,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所滋长的富有诱惑力的投机套利机会,和弥补“暂时的”现金流短缺问题而产生的旺盛的资金需求(国内外市场需求萎缩和货币紧缩政策带来的问题)!于是,很自然地,中国灰色金融市场特有的网络和裙带关系,就会保证借贷双方认可的“高利贷”等非法“投融资”业务,能够“有效地”避开监管风险而得以迅速“扩大”。甚至,当地政府也因为企业的创收还在继续,地方的财政收入不减,而对此逆宏观调控方向的投融资行为“视而不见”。
  所以,从最近天津“中盛粮油案”和相关的“信用诈骗”案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灰色金融市场是因为受到资金借贷双方的直接投诉而使其不合法的问题浮出水面,相反,却发现灰色金融市场的分割、缺乏流动性等“先天性”缺陷,使得在宏观调控不断加强的环境下,无法抵挡高利贷业务中“系统性风险”的冲击,最后,必然导致不受保护和支持的灰色金融市场,出现不可自救的流动性危机,以至于像中盛这样有“实力”的机构,也不得不靠卖油套现来维持债务偿还。结果,“标的资产”——棕榈油本身的“流动性”缺口,就不得不让一直“活跃”在灰色金融市场上的中盛老板——王伟走上了“不归之旅”,这才暴露出灰色金融体系的“危险”端倪!
  事件的“高风险”特征可以解读如下:在“银根”收紧和外部市场需求萎缩的情况下,王伟关注到进出口企业的投资放缓、收益下降的迹象,于是“巧妙”地利用自己建立起来的合法运作机构和网络关系,轻而易举地从这些目前在宏观调控的环境下患上“收益饥渴症”的大公司手里,不断出高价“买来”资信好能够支撑大量进口棕榈油的信用凭证,利用自己将棕榈油迅速变现的“创新”能力(低价销售战略)和信用证滞后的满期条件,“打开”了灰色金融市场的融资大门。然后,通过不断扩大自己的“信用证”购买,达到以少量的棕榈油储备对付不在一个时点所产生的工业用油需求(尤其是经济下滑的时候,这类需求不会太集中)的效果,有效地规避了少数信用证购买容易引起的资不抵债的“个别风险”(非系统的信用风险)。然后,再将这一大笔“盘活”的资金,闯入高利贷市场进行拆借,牟取暴利,或直接购买土地,寻找高价卖出的良机。当然,即使在灰色市场中,暂时遇到流动性短缺,也可以通过互相拆借的互助行为,来渡过自己暂时资金短缺的难关。
  可是,一旦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广,监管的力度变得越来越强,灰色市场上各种资金借贷业务的系统性风险(出现集体一起违约),就不可避免地迅速凸显出来;原来替代正规金融体系的投融资功能而牟取暴利的灰色金融市场,一下子因为上述分散个别风险的经营模式,无法再维持下去,而突然呈现出摇摇欲坠的全面危机局面。比如,政府对土地使用监管政策,抑制了其高价转让的投机战略;对进出口信用凭证使用的外汇监管措施的加强,促使大企业实际用油的比例增高,从而其少量储备油就无法对付集体的用油“挤兑行为”,而高利贷拆借出去的资金又因为对方同样面临和自己一样的宏观紧缩环境,失去了往日正常的还贷能力,于是灰色市场资金链的缺口越来越大,可以想象,今后像中盛粮油案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这就是中国灰色金融体系的“先天”脆弱性的写照和必然走向灭亡的“宿命”结局。
  回过头来反思一下,如果这样的灰色金融市场,多多少少发挥了到目前为止支撑我们民营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投融资功能(尽管高利贷的成本比起正规金融体系的融资条件要高出很多),那么我们真的要好好思考“有保有压”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否则,如果政府靠单一的紧缩政策来抑制正规金融体系的流动性,那么就很有可能会促使中国经济主体,根据市场的盈利可能性,而不得不进入灰色金融体系。结果,灰色市场“赖账现象”的蔓延,不仅会造成中国资源配置的扭曲问题进一步恶化,而且更有可能因为不受保护的灰色金融市场的全面瘫痪,而削弱地方经济至今为止持续保持的发展活力和当地企业进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们还要注意端正监管的理念问题,不能因为监管过度(比如,关闭所有可能造成风险的金融业务)而牺牲了市场效率和经济活力;如果我们不从源头上去解决金融资源有效配置这一根本问题,不能提高我国金融业分散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而只是加强对非正规金融体系的取缔和打压,这虽然会产生一时的“稳定”效果,但是由于积累的金融风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比如海外热钱也会利用我们目前市场资金短缺的现状,牟取资金拆借上的暴利)而带来今后更加麻烦的金融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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