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垄断的帽子往煤炭行业头上戴
    2008-07-29    秦琴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内一家媒体近日载文批评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指出垄断行业高赢利、高工资背后是巨大的经济隐忧。2006年全国企业利润增幅达25.5%,但80%以上的新增利润集中在石油、电力、煤炭、有色金属等垄断行业,其他30多个行业只分享了不到20%的利润。显然,导致巨大利润落差的关键在于行业垄断。(《学习时报》7月27日) 

    我认同这篇文章分析垄断之弊的观点,却不认同这篇文章将“垄断”的帽子往煤炭行业头上戴。因为,无论从市场经济理论,还是从煤炭行业的现实看,中国的煤炭行业都不适合戴“垄断”帽子。按照市场经济学的理论,行业垄断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市场垄断。在我国,垄断主要指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中国的煤炭行业,并不存在依靠行政权力不许其他投资进入的行政垄断,也不存在资源稀缺、与范围经济效益决定的由少数企业生产经营的自然垄断,显然不应该被列入“垄断行业”。
    我国煤炭行业现有多少家煤矿企业?有说一万多个的,也有说两万多个的,但真实的数据恐怕谁也没有真正弄清过。缘何?就因为中国的小煤窑遍地皆是。我曾去陕西、贵州考察,在那里的一些富藏煤炭资源的地方,村民在自己家门外甚至房内的地下掘一个洞就可挖出煤炭。而偏偏那些地方又穷得要命,是上面官员“视察”、“检查”的脚步不可能去到的地方,开矿挖煤无须谁批准,家家都可以成矿主。如此一个进入门槛极低的行业,称之为“垄断”岂非笑话!
    重庆能源集团曾披露过国家安监总局提供的一组统计数据:2006年我国最大的10家煤炭生产企业的产量总和也只有5.95亿吨,只占当年国内煤炭总产量的25.6%。按照西方市场经济学的观点,一个国家某一行业前4家企业市场集中度若达到40%,这个行业的集中度才算是比较合理。如果前4家企业市场集中度低于40%,这个行业就非但说不上“垄断”,更属于过度竞争行业。以之评价,集中度偏低的中国煤炭行业显然够不上“垄断”。
    我知道,与中国煤炭行业集中度偏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一家大型私营煤炭公司煤炭年产量在2亿吨以上,约占美国煤炭总产量的18%左右;俄罗斯一家大公司产煤2.5亿吨,占全国95%;印度一家大公司产煤2.4亿吨,占全国77%。比我们更先搞市场经济,更反对市场垄断的西方国家,尚且没有轻易将集中度颇高的本国煤炭行业斥为“垄断”,怎么集中度极低的中国煤炭行业反倒成了“垄断”?
    不错,这几年煤炭行业平均利润率与其他行业缩小了差距。但这并非来自垄断的暴利,而是来自需求旺盛下的超能力过度开采,来自前些年国有重点煤矿在国家帮助下卸掉历史包袱。比如职工总人数由十几年前的300多万,减少至现在的260多万,但产量却由过去的不到亿吨上升到现在的十几亿吨。尽管,近几年我国煤炭行业进行了集中化、大型化的整合,但集中度过低的现况依然谈不上根本改善。集中度过低,导致了煤炭产业的无序过度竞争,既造成了过度开采、资源浪费,也不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制约了煤炭行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延缓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可以断言,行业集中度过低的状况得不到改变,煤矿安全形势就谈不上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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