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快轨试运行需要“过程监管”
    2008-07-24    童大焕    来源:新京报

    “京津快轨”将实行试行运价,为避免企业通过人为抬高成本等方式,影响一年以后的定价,就需要“过程监管”,让成本的数据库更科学合理。

    将于今年8月1日开通运营的京津城际轨道交通(以下简称“京津快轨”)将实行试行运价。试行运价水平由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试行满一年后,将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运价。(据7月23日新华社报道)
    此前,关于京津快轨的价格,有关部门有过不同说法,有说百元以内,有说60至80元,如今是“自主定价”。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就知道了,检测价格合理水平的最好办法,就是看上座率。上座率太低,就把价格降下来,直到上座率达到合理水平为止。就这么简单。因此,未来试运营一年间的价格,未必是一成不变的。最初开始的新鲜劲过去以后,接下来的上座率就是市场真正能够接受的水平。故而,严格过程监管和数据采集,建立健全价格曲线与上座率之间的关系,才是未来合理定价的基础。
    正因为试运营期间是企业自定价格,是在缺乏足够的运营成本和上座率等参照系的情况下做出的“猜测价格”和“试探价格”,所以在试运营期间尤其需要强化“过程监管”。虽然市场的手一定程度上会对价格作出抉择,但是在铁路交通总体上仍是卖方市场的今天,要防止企业通过人为抬高成本等方式,抬高定价,令公众利益受损。因此,若完全由企业方建立数据库,将不能完全排除数据失真的可能。
    此外,在京津城际轨道交通执行试行运价期间,现行在京津间运行的各档次旅客列车不减少,并维持原有票价水平不变。这对于合理测算今后京津城际轨道交通价格是一个前提,铁道部门不能采取合并或减少其他线路的方式,为京津快轨让路,造成监测数据失常,以支撑提高未来定价。
    所以,为防止企业单方建立的数据库可能的失真,不能仅靠企业方面的数据采集,也需要引入独立第三方,不仅参与试运营期间的价格制定和变更,而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前提下进行完整的全程数据采集和整理。这个独立第三方应当享有比较高的资质、声誉和公信力,而且,其数据采集的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供社会分析、讨论。
    京津快轨作为我国第一条投入运营的时速300公里以上高标准铁路客运专线,不仅标志着中国高速铁路技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而且对于我们今后如何公平合理地制定大都市圈轨道公交价格,都具有标志意义。因此,对于它试运营期间的过程监管和真实数据采集与数据库建立,比一条具体线路的最后定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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