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外汇保证金交易才是根本
    2008-06-16    作者:张炜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与其说杠杆交易是导致业务高风险之主因,还不如认为错在银行开展业务的盲目性上,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市场需求依然存在,因而,规范外汇保证金交易才是根本,长久叫停不是办法。

  日前,中国银监会叫停了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使个人炒汇在国内难以通过银行渠道赚取杠杆收益。此举让不少投资者感到可惜,但在该项业务未规范前,叫停是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
  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叫停,在一个多月前就有媒体透露了银监会人士的态度。该项业务主要涉及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三家,其中,民生银行是今年刚刚推出的。交通银行于2006年11月最早推出外汇保证金交易,“开门迎客”仅三个月,交易量就与该行运行了十余年的“外汇宝”业务平分秋色。尤其在美元波动较为剧烈时,该业务的交易放大明显。中国银行自去年2月起开办该项业务,因不少外汇交易客户向保证金交易分流,该行从今年起停办了原有的“中银美元指数”交易。记者了解到,在沪上某银行,参与外汇保证金的交易人数虽只相当于实盘交易的10%至15%,但交易量是实盘的3倍。每月加入外汇保证金的交易人数,呈三位数稳定增长。
  传统“外汇宝”产品的特点,一是交易量受实际持有资金量的限制,二是国内投资者只能进行单向交易。相比之下,外汇保证金交易有了更多选择,不仅可放大交易数倍,还能选择看多或看空。以交通银行的“满金宝”为例,交易币种和多空方向不受投资者账户资金中币种的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做多或做空。以做空为例,假设欧元兑美元汇率为1.26时,卖出10000欧元,杠杆倍率5倍,即交易保证金2520美元。当欧元兑美元跌至1.25时,买入欧元并卖出美元,就能赢利100美元,利润率为100/2520=3.97%。
  然而,这项业务的高风险特征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银监会公布的情况显示,目前投资者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亏损的比例很高,当前80%甚至90%的投资者都处于亏损状态。银监会称,这种参与者高损失、低盈利的概率状况已近似于“赌博”。
  表面上看,造成“赌博”的罪魁祸首是保证金交易。银监会称,杠杆倍数越来越高,大都在10到2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30倍至50倍,远远超过国际上银行普遍可接受的杠杆倍数,也超出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
  其实,保证金交易在交通银行“满金宝”问世前,就有建设银行(601939行情,股吧)和招商银行(600036行情,股吧)推出个人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交易,同样具有杠杆交易的特征。与其说杠杆交易是导致业务高风险之主因,还不如认为错在银行开展业务的盲目性上。正如银监会所指出的,银行并不能有效的识别和选择恰当的客户,未能充分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该产品的客户适合度;盲目放大杠杆倍数,降低客户准入门槛,进行不正当竞争;还有的银行甚至允许外汇交易员从事此业务,产生明显的道德风险。
  可见,有的银行在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时,与此前销售高风险理财产品一样,存在“卖错人”的问题。而从风险规避的角度来说,保证金交易的投资机会与风险同步放大,该业务是一把“双刃剑”,一不适合投资者以“赌一把”的心理参与,二要求投资者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操作上,控制风险的最简单办法,是不要过于放大杠杆交易的倍数。但现在银行降低客户门槛,有的客户则为投机所迷惑,交易风险可想而知。
  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扮演的角色类似于做市商,可以实现盈利。重要的是,对客户应该有区别,避免低风险的客户参与。例如,若要放大超过一定倍数以上,此类客户须经过银行审核,重点考核其资金与风险承受能力。但实际上,有的银行为了自身盈利的需要,往往会忽视这一点。
  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此次出台的叫停通知,属于暂停该项业务的性质。银监会表示,将继续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会同外汇管理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对此业务的风险监管,在各方面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新的统一规范管理的办法。换句话说,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仍有重返舞台的可能。
  对监管部门来说,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市场需求依然存在。外汇通网站的一项调查显示,逾九成参与调查的投资者反对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
  然而,在银行交易渠道受阻后,势必有不少投资者转向寻求“地下交易”,借助国外经纪商渠道。据报道,有的国外经纪商能提供从最小1:1到最大400:1的杠杆交易。这种“地下交易”更不利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本身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甚至可能发生非交易失误以外的损失。因而,规范外汇保证金交易才是根本,长久叫停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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